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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2/2页)
>记忆中的他,爱穿白色的短T,黑色的运动裤还有白色的球鞋,轻笑时会露出那颗可爱的小虎牙,像冬日里阳光般,很暖。一晃眼,数年过去。我一直在想,天南地北的,除了我自己,还会有谁记得那段旧时光里的我们呢?心里一直在遗憾着那时自己的胆小懦弱,常常在想,如果那时自己能够大胆地出现在他面前,勇敢地向他迈进,即使最后仍不能走在一起,但起码他记得有那么一个我的存在,也许那段青葱岁月便不会留下遗憾了吧。其实我的性子跟李诗悠很像,爱做鸵鸟,一有事儿就躲起来。可是我也不是她,因为我没有她的幸运。那些错过的便真的就这样错过了,我的故事早在离开学校的时候便已经画上句号了。曾经我也想过,如果我能像悠悠一样幸运,如果那个他能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我会不会也会像她那般为自己勇敢一次呢,我们的结局会不会改写呢?直到写下这个故事,答案便已昭然若揭,不可能。因为我不是李诗悠,他也不是林枫。你们看,毕业这么久,我连回一次母校的勇气都没有,我又怎么会有勇气出现在他的面前呢?【你说484傻.jpg】其实现在和闺蜜提起他时,我也没有多大的感觉了,或许他曾经路过我的世界,但我明白,我们只是彼此的过客而已。真的,时光是良药,这么多年,我终于能平静地看着一个名字而不为所动了。【笑】有一种等待叫,我不走,你会来。那是属于悠悠和林枫的故事。有一种等待叫,我不走,你不来。这是属于我的青春记忆。☆、最后的信林师兄:Hi,又是我。今天B市的风好大啊,我一下车,头发就在风中凌乱了。火车站外面的早餐也不好吃,米好像没煮软。不过比起火车上的泡面,这温热的白粥倒也没有那么难以入口。B大长得和我在网上看到的照片真的是一样的。嗯,用长得这个词是不是有点奇怪?不过它跟我想象中的,真的很像。百年老校的庄重,古朴它都有了。这个你生活了近四年的地方,我一步一步地慢慢走过,居然走了一个上午,所有院系的大楼我几乎都走遍了。你知道我是多懒的人吧,跑个八百米都能喘半天大气的人,居然不停歇地走了一个上午。原想进你们的图书馆去看看的,可是你们学校的图书馆居然是“凭证出入”!你们学校的老师也太人性化了吧,是临近学期末学生们都要复习,特意给自校的学生留座位吗?比我们学校好太多太多了!图书馆不能进,所以我只好随便找个能坐的地方,把这信给写了。林师兄,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给你写信了。你看,我来到你的城市,你的学校,可我始终不敢出现在你的面前。就连道别,也是用这种连名都不敢留的写信方式,是不是很没用?可这么没用的就是我啊。四年的时光,还是毫无长进,在面对感情依旧是这么胆小懦弱。不舍离去,却也不敢靠近。心有千千语,却也只敢以笔端相诉。不过,这么无用的我终究还是来了,跟从头到尾都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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