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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1 (第4/4页)
。不过这个毕业于剑桥大学的英国人可不是什么电影导演,从踏入这个圈子开始,执导的一直都是舞台剧,所以阿德里安才这么问他,即使清晰的记忆告诉他,对方就是这部电影的导演。 “嗯……怎么说呢,我知道我的问题在哪里,阿德里安先生。”对方想了想后这么开口了,“我只有执导舞台剧的经验,我还从未有过电影作品,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无法掌控这部电影,我在百老汇执导舞台剧的时候就一直在观察着美国,观察着中产阶级……” 第二百七十七章走开,让我来干掉他! 整件事情很简单,萨姆·门德斯在执导了数年舞台剧后终于有了尝试电影的想法,他在制作舞台剧的时候,尤其是在百老汇的时候也认识了不少好莱坞的演员——很多演员在闲暇之余或许人气不足的时候都会尝试着到百老汇出演些舞台剧,一来拓宽自己的事业,二来练习自己的演技,如果能好运的拿一座托尼奖的奖杯就更棒了。 但当门德斯真正开始和好莱坞那边的制作人进行联系后,没有丝毫电影制作经验这点却成了他跨不过去的鸿沟,那些二、三流的制作人倒是不介意让他这个新手担任导演,能执导这么多年舞台剧,还有不少不错的作品,这也死需要功力的,但他却对这些没兴趣。而那些他看得入眼的,具有一流水准的剧本,负责人却统统选择了婉拒。 就在门德斯一筹莫展的时候,他偶然的看到了一部正在寻找合适导演的名叫的剧本,虽然只有三分之一,但他还是很快被吸引住了。过的那么多的剧本,只有这个让门德斯生出了一定要拿到的念头,他在纽约生活的时间不短了,对美国的中产阶层有着相当的了解,很自然的就和这个剧本引起了共鸣。 刚好负责制作是环球,谁都知道环球已经被AC传媒收购了,而AC传媒的老板阿德里安·科威尔是奥斯卡最年轻的最佳导演,不仅极有眼光还很喜欢提拔年轻导演,大卫·芬奇、迈克尔·贝、简·德·邦特等等,都被他发掘出来来,所以豁出去的门德斯想尽办法去争取一个,和这位比自己还小两岁的大导演面谈的机会。 最终,他得到了和阿德里安面谈的机会,然后,他得到了执导这部电影的机会。 “很好,萨姆,你赢得了这份工作。”阿德里安在办公室里听了他的分析之后这样说道。 如果不是觉得由原导演来执导比较合适,阿德里安不会想要通过斯皮尔伯格去联系门德斯了。不过现在看来,门德斯也应该是通过向梦工厂自荐才得以执导这部电影,然后和斯皮尔伯格成为朋友的。当初将剧本从艾伦·鲍尔手中卖下后,让人将消息散布出去的做法是正确的。 不过通过这次交谈,阿德里安也确定了一件事,门德斯也就值得执导这部电影。他和芬奇等人不一样,大约是长年执导舞台剧的缘故,又是英国人,对电影要表达的意义过于执着,所以以他执导舞台剧锻炼出来的眼光和能力,制作赚口碑的电影没问题,但想要制作赚票房的电影却很难。 事实上,在阿德里安的记忆中,是门德斯唯一一部口碑和票房双丰收的电影,现在看来,这固然有剧本好,导演能力出色的种种因素,但也和是门德斯的处女作不无关系。除非是独立电影又或者导演兼了制作人,否则没有哪家电影公司会把最终剪辑权交给一个从未有过制作电影经验的新人。 导演职位就这么定下来了,就算门德斯以后的电影不怎么样,至少他和相互成就,阿德里安也不介意利用这个机会再次展现自己精准的眼光,同时也不用欠斯皮尔伯格的人情。只是返回新西兰的计划被推迟了,虽然这部电影制作起来花不了多少功夫,但想要在今年上映的话还得抓紧时间,演员们早就准备好了,既然导演现在也定了下来,那就尽快召集起来彼此交流下,然后开机。 毫无疑问,男主角莱斯特由凯文·史派西饰演,否则阿德里安没有必要花一倍的价钱将剧本从梦工厂那里抢来,至于女主角卡罗琳…… “数周之前你可没有对我说过这部电影。”在妮可那栋位于贝弗利山庄的,离婚后交付于她的别墅当中,蜷缩在沙发上的漂亮女人拿着剧本皱着眉头说道。 “因为那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导演。”阿德里安在她身边坐了下来,“剧本在97年就已经拿到了,但一直在慢慢甄选演员和导演,这将会是部相当不错的电影,我可以肯定,媒体将以90年代的来称赞它。” 妮可半晌没有说话,许久之后才抬起头来看向他:“你认为我很合适这个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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