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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3/6页)
花红柳绿,却渐渐在灌木丛中浮现了点点滴滴萤火虫的星光。房屋的设计师是个时髦人士,走得北欧极简风,全屋大片黑白灰,与素还真家尽是奢靡红木家具的中式风格形成鲜明对比,叶小钗不免新奇,这里摸摸出自丹麦大师的黄铜摆件,那里坐坐产自挪威的沙发靠椅。陆慈郎系上围裙,站在岛台后面看他,心脏涌上一股暖流,忍不住加快了几分节拍。 晚餐做得简单,两份由黄油煎至五分熟的肋眼牛排,一份碧绿的清炒芦笋佐油浸小番茄,再配上两杯Dom Pérignon香槟。陆慈郎替他切成小块,才将盘子递过去,浅浅地露出脸上的梨涡:“觉得北京怎么样?” 叶小钗想了一会儿,道,比我们那个村大好多好多。后知后觉自己说了什么胡话,又不好意思地低下视线,不敢看他。 陆慈郎没取笑他,温和道:“你若是以后有空,我带你去趟深圳瞧瞧。” 晚餐很快吃完,叶小钗喝了两杯香槟,眼前蒙上一层醺然,见餐盘皆空,踉踉跄跄地就要端着去洗碗池。陆慈郎生怕他摔了,把他按在沙发上,哄他:我家装了洗碗机呢。叶小钗抬起额头盯着他:洗碗机是什么?未等他回答,又阖上眼皮,嘴唇颤动,吐出个意味不明的气音。 他陪他坐了半晌,担忧他彻底醉过去,明日起床定会头痛欲裂。于是走到黑胶唱片机前,塞了张Vangelis的原声带,半跪在沙发边,轻轻地叫醒他:“叶小钗,叶小钗。” 他睁开湿漉漉的眼睛,歪着脑袋倚在沙发靠背上。 “和我跳一支舞罢。” 伴随着深沉的男性嗓音与悠扬的萨克斯,他扑进他宽阔的胸膛里,瘫软的腰肢被他健壮的臂膀有力托住,两人身体紧紧地贴在一起;右手也被他的左手松松垮垮地握住,跟着旋律和陆慈郎慢慢地转起了圈儿。谁也没有说话,他们离得好近,近得可以听见除了音乐彼此之间迟缓的吐息与正在逐渐加快的心跳震颤。 叶小钗仰起头,注视着陆慈郎背光的眸子,食指在他的手掌心一笔一划地写着。 慈郎,我好晕。 陆慈郎把他的头靠在自己的肩窝,一下一下地抚摸着他的后颈,低声问:“还晕吗?” 叶小钗在他的怀中摇了摇头。 And we,ll banish the pian and the sorrow. 他又在他的掌心写字。 这首歌在唱什么? 他带着他踩着不知出自哪个国家的舞步,摇摇晃晃,悠悠荡荡;他的鼻息喷在他的颈侧,好像要在那里留下一个没有伤痕的烙印。 Until tomorrow goodbye. 有一个男人爱上了正在被追杀的女仿生人,最后他们一起逃跑了。 逃到哪去? 天涯海角。 天涯海角。他咀嚼着这个词语,苦涩地微笑起来。 倘若这个世上真正存在上帝或是神佛,他会毫不犹豫地皈依宗教成为虔诚的信徒,祈求时间能够永远停留在此地、此时、此刻。 素还真靠在车门上,一阵凛冽的北风呼啸而过,他竖立起大衣领子。临近午夜一点,叶小钗仍不知所踪,他一没有可以联络的手机,二没有本地熟识的故人,素还真甚至不知该从何找起。 他从晚上八点到家,等了半个小时,未见到叶小钗半条人影;开车出去转了一圈,仍是无消无息,只好开回小区,却又不想上楼面对空荡荡的房屋。 面前骤然射进两道刺眼白光,素还真下意识地眯了眯眼,发现这两道近光灯来源于一辆陌生的黑色卡宴。主驾驶下来个人,他辨认出身份,走上前伸出手:“慈郎。” 陆慈郎没有与他握手,绕到副驾驶旁,从那头抱下一个人,慢慢地走到他身前。 “晚上好,素先生。”他说。素还真这才看清他怀中的人竟是叶小钗。 笑容一下子变得扭曲而勉强,他的语气冷得自己都浑然不知:“陆律师,您可以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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