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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96 (第3/3页)
行都使出浑身解数,搜集指纵鹰活动线报,带回了出人意表的结果。 越浦左近的官道镇日川流,宛若集市。耿、染好不容易驱车转入旁径,直到庄前,都还有零星的茶棚摊贩,全无豪门别墅的幽静,亦是一奇。 才刚停辔,钉着碗大铜钉的乌漆大门,“咿”的一声打开,率先行出两列深赭劲装、皮甲皮靴的昂藏大汉,虽未戴盔蒙面,从露出皮甲外的鹫形襟绣,仍能一眼辨出,是总瓢把子座下最恶名昭彰的私兵部曲“指纵鹰”。 耿照与阿傻、老胡潜下朱城山时,曾遇一名装备齐全的“指纵鹰”骠骑,与之相比,此际走出大门的七八名汉子,身上装束显是新制的,佩挂的长刀短匕铣亮照人,齐整俐落,但不知为何,总觉不如山脚下那风霜满面、抛下竹筒便绝尘而去的信差剽悍逼人。 八名指纵鹰跨上骏马,预备开道,随后一群青衣仆从拥着一名锦衣青年行出,正欲登上一辆四乘大车,见耿照下得车来,青年双眸倏亮,挥开左右,拱手上前:“耿大人!端的是巧遇,端的是巧遇啊!”笑意热切,却无露骨的讨好之意,令人难生恶感。 染红霞系好车,自指纵鹰一出大门,便打省十二分精神,玉一般的白晰柔荑虽未按上剑柄,有哪个不识趣的妄自蠢动,“出离剑葬”的无形剑意催发,项首即未出离,起码留下一条臂膀。 岂料率先“妄动”的,居然是这名由人堆里拨出的年轻人,生得方头大耳、白白嫩嫩,也不能说是肥胖,就是圆嘟嘟的挺招人欢喜;面貌堪称清秀,只是笑得眯起双眼,无比灿烂,俊丑与否,似也不是那般紧要了。 “耿大人,你还记不记得我?我们在越浦城驿见过的——”青年双手握着耿照的手,亲热摇晃,欢天喜地:“我雷恒春哪,爱是永恒、四季如春的恒春!”瞥见染红霞,迅雷不及掩耳地握其双手,继续亲热摇晃: “哇,美女!你好你好!能近距离看到本尊,真是太荣幸了……在下銮浦雷恒春,爱是永恒、四季如春!”没等染红霞反应过来,下一霎又见他握耿照之手亲热摇晃,仿佛没放开过似的,两人打出生就黏在一块。 “是是,我记得。”耿照忍着笑,一本正经道: “……爱是永恒,四季如春。雷公子好久不见。” “公子什么的实在太见外了,你就叫我春春罢,大家都这么叫。” 自称“雷恒春”的青年乐不可支,拉他的手直晃摇,宛若久别重逢,交情极其深厚。两人信口攀谈,一抛一接,再也自然不过,全看不出仅仅是二度见面的点头泛泛。 染红霞回过神来,难以置信地自看了双手一眼。 以她的功力,任何人要无声无息欺近周身三尺,致令女郎浑无所觉,怕以耿郎的修为也未必能够,须如蚕娘前辈或那灰袍客一般,已至峰极高人之境,方得超脱常理忖度。 这笑容可掬的白嫩青年就算前世开始练功,以其年岁,决计练不到三才五峰之境。正因他不会武,且趋近握手的举动,不带一丁半点侵略性,人畜无害的程度,连真气都无从反应;以此观之,实也不能说是普通人。 耿照之所以记得雷恒春,除了有趣的名字、长相,以及不管什么人都能握得到手的奇能之外,主要是雷恒春的出身并不一般。 “裂甲风霆”雷万凛掌权的二十年间,杀的比仇人多的,就是赤炼堂雷氏的自家人。銮浦在三川流域,是水陆条件仅次於越浦的良港之一,而雷恒春之父、人称“雷猫”的銮浦雷氏家主雷兆堂,更是雷万凛的堂兄,论血脉论地盘,无不是总瓢把子欲除之而后快的“自家人”,存活下来已是桩奇事,今雷万凛不知所踪,銮浦雷氏一支却混得风生水起,谁能不写个“服”字? 而雷兆堂靠的,只有一招。 “……装病?”耿照读着绮鸳的报告,不由得目瞪口呆。他记心不恶,在前来驿馆祝贺的越浦仕绅之中,硬是记住了几个名字和面孔,委请潜行都调查,日后或可派上用场,雷恒春便是其中之一。 “对,装病。” 绮鸳翻了翻白眼,约莫连她自己都觉谬甚。 “凡遇棘手情况,这位銮浦的雷员外便称病不出,交由身边人胡乱应付;早年是他老婆,现下是他儿子。不知道为什么,拖着拖着,总能等到对他有利的转变,生意越做越大,从銮浦一路兴旺到越浦来。” 雷兆堂什么生意都做,见啥有趣便插上一脚,有赔有赚,毫不介怀。 这种无心插柳似的胡搞,却让他成为越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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