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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3章 触犯天条 (第1/2页)
“这些肯定是你们自己印刷的!假的!”广俊的大哥喊道。 如果这些是真的,这能量,比请个律师搜他们家还多! 还不止是人脉,这得花多少钱? 他们给超市打个夹缝里的小广告都舍不得的好吗? 律师笑道:“你们可以试试。” 广家人不敢试。 如果这玩意上报,他们家以后就再也不用在华人朋友圈里混了。 几乎社死。 人要脸树要皮,能做到完全不要脸的人是很少的。 广家作为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其实格外要面子。 “东西我们还!但是100万太多了...”广父要讨价还价。 记住网址m.fo 律师打断他的话:“100万,没得谈,而且这只是叶小姐的精神损失费,营养费,10万,孩子的抚养费,按照广先生的收入每月照扣,或者一次性付清,50万,一共160万。” 50万的抚养费对有钱人家来说不多,都不一定够上学的,再加上18年的生活费,律师觉得叶小姐真是仁慈。 像故事里写的一样善良,好骗。 “还有,孩子作为广俊先生的血脉,叶小姐要求获得广俊先生身故后的遗产,如果您将来只有一个孩子,那他将获得您死后全部遗产,如果您将来有多个孩子,他将获得最少50%的遗产。” 律师一口一个身故、死后、遗产。 把广俊脸都听绿了。 她这都开始想他死后的事情了? 这个女人,她真的看不懂了! 也许她真像母亲说的,都是装的!就图他的钱! 现在终于图穷匕见了! “我不同意!”广母说道。 如果外人知道这个遗嘱,广俊还怎么结婚?哪个女人能接受这个条件?这等于把自己一半的家产让给另一个女人!或者全部! 律师显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说道:“这份协议可以保密,等广俊先生身故之后再公布。” “那也不行!”广母道。 律师把报纸往他们面前一推,又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沓杂志。 也是本地知名的不知名的各种杂志,翻翻看,果然都有广俊和叶莉不得不说的小故事。 广家人表现都很麻木,在权衡。 律师又拿出一沓财务报表。 “我发现贵公司的账目有些问题,似乎和税收对不上。”律师道。 广父瞬间把报表夺到自己手里。 “哪有的事?你这是污蔑!”仔细看,会发现广父的手都有点哆嗦。 这里的法律有点奇怪,小偷偷钱不一定被抓,但是如果偷来的钱不上税,那可是触犯天条了! 广家人在税收上,多少都会做些猫腻,不然交那么多钱,好心疼啊。 特别是海外资产还得上税! 他们是港城人,港城那边也有房子有家产,这部分也得上税!而且还不少。 我老家的房子凭什么给你交税? 他们觉得好冤大头,就没报。 但是这就是这么规定的,如果这个被挖出来,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我的律师费是每小时1000美金,这个也由你们来出,案子了解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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