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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家乡 (第3/3页)
些兄弟们聊,但是唯独这件事情不行。 说来也巧,郑哥的名字叫郑克江,是泰来镇治安所的一名临时工。 末世爆发之后,到处都是大乱,最后治安所只有郑克江一个人活了下来。 他拿了治安所的两把枪,开始在末世之中艰难求生。 仗着有枪,他开始抢夺物资,别的幸存者不敢惹他,他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 一次外出的时候,他被一头厉害的女丧尸盯上了。 女丧尸奔跑的速度,甚至比他还要快,即使他拿着手枪,也是打不着丧尸的要害。 幸好他是骑着摩托车,才算逃过一劫。 郑克江也是肯动脑子,后来找到了一个野外的蓄水池,做好伪装,将女丧尸引到了里面,才算是干掉了她。 杀死之后,他在其脑子里面,发现了一颗亮晶晶的东西。 郑克江向来是个胆子大的,犹豫了一会儿之后,他吞掉了女丧尸脑子里面的晶体。 他活了下来。 之后,郑克江就发现,自己变强了太多。 原本要13秒多才能跑完的百米,他现在只要8秒就能跑完。 这个速度,将原有的世界纪录都提高了许多。 一跳接近两米,反应也快了许多。 凭借这一身的本领,加上手里的枪,郑克江慢慢的闯出了今天的局面,成为了秦州市的一个小生存基地的首领。 说是小基地,也确实够小,现在他手下的武装人数,也才十几个人,而且武器极差,除了他的两把手枪之外,就是几把土制的猎枪了。 下面的幸存者最初有一百多人,现在只有七八十个人了。 其余的人,都死在了收集物资的途中。 每一次收集物资,郑克江都会带两个幸存者,一旦被丧尸追上,这两个人就是用来拖住丧尸的诱饵。 这种做法非常的残忍,他手下的幸存者都非常不满,甚至爆发过两次暴动,却都被郑克江镇压了下去。 郑克江也知道,这样的日子绝对不是长久之计,搞不好某一天,他会被某个幸存者杀死,所以他也早就在考虑退路了。 所以郑克江做事非常的小心,现在手下在这里打趣,他也没有多得意,开口问道:“楼下那群幸存者还安分吧?” “郑哥放心,都是一些普通人,就算是有不满也闹不出什么乱子来,彪子带人在下面看着呢。” 郑克江点点头,又道:“收音机多开着,注意听监狱基地那边的情况,韩玉虎老大那边一有消息,立刻通知我,尤其这段时间,看看有没有人来取我给韩老大的见面礼。” 一个男人去打收音机,同时笑道:“郑哥放心,大强子在屋顶看着呢,有人他就说了,不过咱们也真是好奇,您给韩老大准备了什么见面礼啊?连我们都不告诉,难道这个时候,还有比粮食、枪支、女人什么的还贵重的礼物吗?” 郑克江没有接这个话茬,只是不屑的冷笑了一下。 这些个蠢货懂什么? 那可是能让人变强的宝贝,在这个末世,几乎没有更好的礼物了。 只是这个礼物,他现在还拿不出来,因为还在丧尸的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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