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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三章 苟利国家生死以 (第1/2页)
国债。 其实吴年对国债不是非常了解,但最基本的原理还是懂的。 国家没钱,向民间借贷。 国家有了钱,就可以办事了。比如说用于发动战争。 现在他照猫画虎,发行两种国债。不记名国债暂且不说,记名国债,也算是一种吸引外国商人,移民的手段。 你把钱存在我这里,我不付利息,但是我可以给你提供政治保护。 蒙元人不在此列。 但是吴年相信楚国人、高句丽人、扶桑人一定会有人购买这种国债的。 或是因为国内动荡,或是上边的人压迫。大把有钱的外国商人,处境其实非常危险。 有一个别的国家的户籍、身份,得以保证自己的利益。他们会买的。 当然。对于这些外国商人,得调查一下背景。得平日里对汉人友好的。 发行国债,说穿了还是对自己信誉的一种变现方式。 首先发债的人是吴年,而不是楚国的道君皇帝。有人相信吴年,愿意购买吴年发行的国债。 这才是根本。 对于吴年来说,国债这种东西并不稀奇。只要是现代社会的人,或多或少都应该听说过。 但是对于在场的刘知行、李勇、汪由校、公孙桑来说,却是闻所未闻。 他们第一个反应是不可行。 这国家,哪里有向民间借贷的?哪怕是换个名字,叫国债。但是他们仔细一想,却又是若有所思起来。 “将军英明。这个国债,真是闻所未闻。但是仔细一想,除了丢脸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坏处。”公孙桑目光闪亮,举起右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饶有兴趣的说道。 “公孙大人一针见血。这个国债太丢脸了。我反对。这哪有君王,向民间借钱的道理?”汪由校皱起眉头,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在民间的话,借钱确实是很丢脸的事情。人见人嫌。”李勇拿出了以前在北山堡生活的人生经验,点了点头。 他还抬头看了一眼吴年。以前吴年是个酒鬼、赌鬼,就是经常去借钱。结果狗都不理会吴年。 哪个好好过日子的正经人家,向别人借钱过日子的? 你们家平日里,难道不存钱的吗?平日里存钱,不就是为了遇到什么事情,可以渡过难关的吗? “其实关键的不是借钱,而是借钱能不能及时还钱。将军说的我大概听懂了。就说那不记名国债。一年的期限。利息还是其次。” “我们如果真的敛财二十万两银子。把钱全砸进去军队了。等我们把钱花完了。就连本都还不起了。” “一年发一次国债,新国债没有人买。我们的信誉就垮塌了。更进一步,影响官府的公信力。” 刘知行倒是比较开明,认认真真的想了许久之后,才抬起头来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吴年笑了起来,抬起头来平静的说道:“丢脸又算得了什么呢?若得百万银子,让我去杀蒙元人。我愿意给,给我借钱的人跪下。” “苟利国家生死以。” 吴年说的平静,但自有一股摄人的气势。大丈夫顶天立地,可以站着死,不可跪着生。 但国家大事,乃是大节。 个人荣辱,乃是小节。 吴年愿意为国家大事低头,向民间、商人借贷,不顾个人荣辱,他们还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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