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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杀死他!(一) (第3/3页)
出去,身边的沃斯士兵就哄笑着挥舞着环首刀,比赛般地在大宣士兵落地前砍中脖子。 “看哪!这群软绵绵的两脚羊,竟然学着人家骑马!你们有那本事吗?我看是马骑你们吧!啊哈哈哈……”卓罕口中张狂地笑着,手上仍旧不停地刺杀、勾挑。 身边的沃斯骑兵也跟着起哄道:“你们以为我们像东伦人那么无能吗?你们这些这些可怜的两脚羊,插上翅膀也装不成我们草原的雄鹰!” 等到被杀的大宣士兵尸体掉落在地,沃斯的骑兵就勒紧缰绳,让马蹄高高扬起,重重跺下。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在纷乱的马蹄之下,践踏成泥。 这样轻蔑的语言,这样残忍的手段,只与东伦士兵交过手,而从未对抗过沃斯人的大宣战士再也忍不住发自心底的恐慌,阵型也开始凌乱起来。 “休听蛮子胡言!老子杀沃斯人的时候,他们毛还没长出来哪!”洪亮的咒骂伴随长矛一起冲杀过来。 卓罕眉毛扬起,露出轻佻的笑容来:“掉了毛的狮子就该找个安静的地方等死!胡子都白了的两脚羊就该主动躺在主人的刀下!”说话间长枪直刺向洪亮的心脏! “汝母婢也!”洪亮爆喝一声,双臂猛然一振,“哐!”长矛和长枪瞬间相击。 洪亮虽说已过五十,可常年的征战与从不懈怠的训练,双臂的力量奇大。卓罕年轻强壮,爆发力也不是普通人可比,就这一击,不分伯仲。但是只有洪亮自己心里清楚,幸好只是短暂的一击,若是较力下去,自己必然不敌。还是老了呀。 卓罕没想到眼前的老头如此生猛,即便放在沃斯那也得称上一声“巴特尔”。马上重视起来,长枪上下纷飞。对方金闪闪的虎头披膊、金盔上红艳艳的盔璎,一看便知是宣国的将领,这要是将其斩杀,割下他的头颅献给父王…… 如此想着,下手更狠。枪尖向上一挑,直刺向洪亮的下颌。洪亮虽然上了些年岁,可战场经验的积累却丰富,只微微错开些马身,与卓罕拉近些距离, 突然自战马左颈处抽出斩马刀,右手稳抓长矛不改攻势,左手的斩马刀却猛然向右斜斜一砍! 这一招是谁也想不到的!通常人都是分主手和副手的,也就是有一只手是主力,而另一只相对要弱一些,或是没有主手那么灵活。 可偏偏洪亮不是!洪亮年轻时是左撇子,因为受伤,很长时间吃不得力,因而改了右手,待伤好后,干脆两手都训练,以至于两手都可以当做主手。洪亮的这一刀,卓罕的头和半个肩膀都飞出去! “哇!杀啊!!”瞬间士气大振,大宣士兵呼号着重振旗鼓。沃斯骑兵见到主将惨死,也急红了眼,沃斯王的手段狠辣,他最宝贝的儿子死了,他们逃不掉责罚,拼了!! 但是没有主将的军队,就很难凝聚起有效战力,因而沃斯骑兵的士气也开始消减。沃斯与大宣还从没有正面的相抗过。他们一直认为大宣与东伦都能打上这么多年,应该不是很骁勇,更何况他们连骑兵都训练不起来。 现在,洪亮一上来就斩杀了他们的主将,他们开始人心惶惶。在洪亮带头的冲击之下,沃斯骑兵不得不退出谷口。 第一天的交战,对方只出三千骑兵,死不过千余人,而洪亮损失近万。若不是斩杀了对方主将,恐怕士气就半丝不剩了。 ------题外话------ 洪亮抱拳:感谢诸位的票票,烤豆饼分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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