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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2/2页)
她,那可不成。 林司有些无奈,看她可怜兮兮的样子,还故意吓唬道:“看情况。” “分什么情况?”尼玛,这是找女朋友,还是带孩子啊。 “惹我生气就扭耳朵,闯祸了就打屁……”说到这,林司打住了。 他是无意的,但是这种玩笑还是不要和小孩开了,思想不纯的人有歧义。 她听不懂还好,听得懂就尴尬了。 钱遥遥则是一脸愤愤地坐着,眼前精致的菜肴也没心情吃了。 上午约她出来,明明是说这么甜蜜的事情,非要以一副“咱俩谈谈”的语气,以后在一起了,还要时不时地防止挨打。 有她这么心酸的女朋友么? 不过,还是很甜蜜啊。 林司的手覆在钱遥遥的头上,有节奏地拍了拍,然后抽回去。 拍得钱遥遥挺舒服的,她把小脑袋往林司怀里拱了拱,意思很明显了:接着拍啊。 林司正在喝茶,顺手又拍了两下。 这么想想,自己确实挺像小狗的,还是一只小哈巴狗。 晚上,钱遥遥都没怎么好好吃饭,因为心情太激动了。 出了餐厅,时间还早。 林司问:“要回去吗?” 钱遥遥纠结,其实该回去看书了。 但是又很想和林司多呆一会儿。 见她低头,林司黙了黙,道:“时间还早,带你去转转?” “嗯嗯!”太棒了。 两人没开车,正好吃饭的地方坐落在市中心的商业街。 开春五六点的夜晚,步行街上的人很多。 两人并排走着,林司拿过钱遥遥肩上的粉色双肩包,拎在手里,引来行人纷纷侧目。 街边一排的服装店门前都有瘦身镜,照出钱遥遥和林司的身影。 一个是黑色高定风衣,一个是白色毛呢羊角外套还带着个幼稚的百褶裙。 怪不得,餐厅经理说林司是带孩子出来吃饭了。 风格,怎么讲呢,确实差很多啊。 她的形象,连被人误会是林司包。 养的都不配。 不服输的钱遥遥碎步跑上去,想去够林司的手,一下子就让没够着,恰好扯到了她的袖子。 步行街上有那种四人座的观光小车,一鸣笛,钱遥遥被吓了一跳,撞到林司的身上。 他低头,看着小姑娘又是一阵尴尬的脸红,便问:“怎么了?” “那个,我想,牵手,可以么……” 林司顺势扶住她的肩膀,嘴角噙着笑,转而去牵她的手,大手掌握住小手掌,十指相扣,把人往里面一侧带。 这样就安全多了。 没一会儿,钱遥遥的肚子又咕咕叫起来。 她简直想锤死自己得了,第一天恋爱,就不能有一个完美的印象吗? 可是真的饿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饿了?” “嗯……”丢脸啊。 “带你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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