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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第1/4页)
今日魔界易主,初见到新任魔君之时,我还以为遇见了隔壁仙界的神仙。 新任魔君白衣白发,相貌俊秀,举止儒雅,眉间一点朱砂痣,眼眸泛着点点星光,好似藏着人间三月天。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外貌如此柔弱可人的魔君。 以往的魔君都生得魁梧高大,言行举止狂放不羁,哪怕是女子,也拥有强壮如牛的体魄。 当然,新魔君只是看上去柔弱。 我亲眼看见新魔君用着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掌撕碎上一任魔君的头颅,把那颗巨大的脑袋扔在我们面前,炽热的鲜血溅射整个台阶。 然后我识趣地跪了下去。 我的其他同僚没有跪,他们不喜欢这种白嫩柔弱、花容月貌的君王。 于是白嫩柔弱的君王同样撕扯下他们的脑袋。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整个魔宫只剩下魔君与我。 大殿血流成河,尸体堆积成山,我跪在血泊当中,恭敬地磕了一个响头:“恭迎魔君大人掌管魔界!” 魔君大人走到我面前,一脚踩在我的肩膀上,把我摁在了血泊当中,居高临下地说道:“本君喜欢这种识时务的,你留下,做本君的狗。” 我原本想提醒魔君,我是狼不是狗,但是考虑到自己的小命,于是我开口道:“汪汪汪!” 我成为了魔君大人最得力的心腹,作为一个好的手下,我开始全方位研究领导喜好,才能投其所好。 魔君来自凡间,之所以看上去仙气飘飘,是因为他原先是凡界武当山的道士,原本一心奔着得道成仙而去,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一心成仙的人自毁仙根,堕落成魔,成为了魔界的王。 魔君大人来自于凡间,我其实也来自凡间,但是与魔君自我堕落成魔不同,我原本就是妖。 我的老家在凡间华山,那里是雪狼族的地盘,我是一只雪狼。妖族在凡间没前途更钱途,只能龟缩在荒山野岭修炼,个个穷得荡气回肠。年少的我因为受不了穷日子,连夜收拾包裹去往魔界,到魔界打拼事业,然后在这里一待就是三百年。 魔界是一座炼狱,这里没有天地日月,没有四季更替,魔族人嗜血好战,粗鲁野蛮。比如我的那些同僚们时常不把我放在眼里,和他们讲道理也从来不听,于是我只能把他们揍趴下,然后趴在他们耳朵边和他们讲道理。 幸好,我的道理足够多,说话又好听,经常把同僚感动得痛哭流涕、痛改前非。 慢慢地,我在同僚中脱颖而出,升职成为魔君高级侍卫,从此月入万两白银。 然而安稳日子还没有过几天,新任魔君杀到了。 魔界易主本来也没什么,尤其是对于我这种异乡打工狼而言,不过是换一个老板发工钱罢了,哪个老板的钱又不是钱呢? 只是,我万万没想到,这个魔君,脑子不太寻常。 魔君原先是个道长,是个凡人,身体娇贵无比,每日要用泉水沐浴,可是魔界没有泉水只有熔浆,于是我每天傍晚要跑到十五万里外的仙魔交界处打水,累得四条腿都要断了。 我向魔君提议过,建议他入乡随俗,毕竟魔族人都是用熔浆洗澡,他身为老大得以身作则。 魔君温柔的抚摸着我的脑袋,力道一下比一下重,我立刻改口:“魔君身子骨这般娇贵,区区熔浆哪里配染指魔君大人身体!属下这就去为您打来最干净的山泉!” 魔君除了喜欢洗澡,还喜欢养狗。他遇到狗狗,只要看顺眼了,抓起来就带回宫殿;对于不是狗的物体,魔君也不放过,遇到合眼缘的,上来就是一句问候:“做本君的狗如何?”,这些假狗,包括但不限于魔族、仙族、凡人以及飞禽走兽,我还看见魔君询问一株巴掌大的仙人掌:“做本君的狗,保你衣食无忧。” 每次魔君这样说,能听得懂魔君说话的,往往气急败坏地和他打架,不能听懂魔君说话的,顺理成章的成为了魔君的狗。 于是魔君拥有了二十七条真狗狗以及一株仙人掌狗狗。他每日修炼功法,没有空打理他的宝贝爱犬,我作为魔君心腹,自然开始负责打点狗子们的衣食住行。 我是高级打工狼,干什么工作都非常尽职尽责,把这些狗子和仙人掌都养成球形。 魔君非常欣慰,御赐我为“狗管理”。 以上这些都还是小事情,直到今日,魔君去了一趟凡间,给我们弄回来一个妖妃。 这个妖妃,性别为男,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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