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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碍事蚯蚓 (第3/3页)
* 想念他的疤了,于是肆无忌惮地摸。 熟悉的四楼房间,床上,岑典光着身子,脑袋靠在五五臂弯里,额头起着薄汗,鼻尖也是。 显然,欢爱后余韵悠长。 显然,岑典想再来一次。 背朝天,怕疼,腰背后的大脓包蠢蠢欲动,红色脓水隔着皮顾涌,好像在舔着舌头说,“还要……还要……” 疤痕在他的身上随处可见,就像垃圾桶里爱吃腐食的蟑螂,长胳膊长腿,实在不算新鲜,岑典没仔细去数过,这两只手数不清的。 她最喜欢的疤是她亲手涂上碘伏的那块,不是她亲自刺的小孔,那个孔在它的邻居们面前简直不能叫做疤,就像蚊子包在肿瘤面前不能叫做病一样。 这块愈合的瘢痕是罕见的粉红,在表面鼓起来,颜色红带着丝丝白,宛如纨孩在挤好的红颜料里面用牙签拌开圈白颜料。 臭小孩,搞破坏。 “小时候你只穿长袖子衣服,是为了挡住全身这些难看的疤,可是自你从国外回来,一切都不同,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这吗?当时我像你现在一样,躺在床上,然后你就把手探进我的胸口。” “那时你居然就一件遮不住一切的白背心,把疤痕都露在外面,以至于我高兴地怔住,不知所措。” 岑典想要taonong他还未完全软下的yinjing,于是从床上坐起,手撑在他的腰腹上,那里硬实得吓人,带着薄汗与油脂,有些滑手,岑典揪过床单的一角覆上,这才找到支点。 她的另一只手轻轻扶上他的腿间,大腿内侧有一道一指长的白疤,缝过针,毛毛虫一样,崎岖趴在腿侧边。 这伤口曾经一定很深,不然针脚不会这么密。 第一次注意到这道疤时,就问他这道疤是怎么留下的,他当时怎么回答的? “忘了”。 岑典是个求根问底的人,但是问遍所有认识五五的人都没有问出答案,实在遗憾。于是岑典想要把其余的都搞清楚。 “这块是怎么留下的?” 指着他腹间的另一块红痕,岑典问。 这块看起来像是一道刀伤,不过看起来不深,而且时间不久,还很粉嫩,应该并不算疼。 岑典也是有考虑,问了一块看起来只是轻伤过的疤,若是在要酝酿前戏气氛的时候突然勾起五五的伤心事——受伤总是不开心的,多不好。 况且他的伤那么多,她想要避免踩雷,于是这一嘴先试探问问这道看起来轻的、无伤大雅的。 “这是你昨晚抓的。” 五五本是仰躺着,听到岑典这样问他,卷腹起来看看问的是哪块。 这一看不要紧,五五的脸沉下来。 可是岑典辨析出他眼角的笑意。 “怪不得我早上起来发现指甲缺一块,刚染得红色指甲,原来是划你划的,漂亮的花指甲浪费在你身上,多么可惜。” 声若扁舟,娇若游龙。 罪人竟是自己,她也不难堪,反而理直气壮,一个将要回家告状的小姑娘。 五五把她搂进怀里。 “我陪你把指甲染回来,好不好?” 他第一次对岑典说主动想要亲昵的话,让岑典直冒星星眼,“好。” 难得,想要用录音机把它录下来。 背后的疼也不疼了,唰唰响,如喷了神仙药,脓包一下子消下去许多,清凉且舒爽。 爱语润心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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