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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1/2页)
第一个、最后一个,这些词都太绝对了,绝对的不像是纪廷森这样的人会说出来的话。火锅咕嘟出声,孟蓝风觉得自己也像是被那滚水烫着的菜叶子一样,哪儿都难受。他仰面笑起来,声音有点颤:“那很好啊,回头我也找一个,必须不能比你这个差了!”心里很庆幸,幸亏问了,不然直接表白再被拒绝,丢死个人。纪廷森嗯了一声,没多说。说祝愿对方早日梦想成真,那是往人身上扎刀子,喜怒哀乐都能在时间的作用下沉淀,这个他有经验,只希望孟蓝风能尽快走出来。他不是个值得人喜欢的对象,没结果。从“喜欢”那里开始旁听的纪明芮,老老实实的推门出来了。心道自己真是想多了,原来是在说秦哥啊,另一边还有点儿小孩窥见家长心绪的那种新鲜和赞叹,原来哥哥那么喜欢秦哥啊。第一个和最后一个是同一个人,那不就是初恋即终老的意思,真烂漫!......这天晚上睡觉前,纪明芮和闻人非煲电话粥。纪明芮从来不提剧组的糟心事,反正糟心事和哥哥的照顾比起来,全都不值一提。他在床上滚来滚去,对闻人非说:“闻大哥,你也是我的初恋。”纪明芮年龄在那儿,又奉行对亲人都有话直说的准则,尤其是在表达情感方面,说这一句也甜蜜居多,像是宣布什么条令一样。闻人非还在忙,桌子上一堆烟头,每天唯一能松快的时间就是和自家小朋友打电话。被小朋友直白的话攥住了心脏,实打实楞了几秒。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恋爱,没那么多旖旎婉转的心思,他也没问过纪明芮过去交往过谁,又不是落地就一百多斤,谁还没有个过去。现在人落自己怀里了,捧着再不撒手就完了。可真听到自己是头一个,那种独一无二的占据带来的喜悦充盈在心尖,闻人非心里第一个念头是幸亏纪明芮不在这里。要是人在这里,他都不知道能不能忍住,太甜了,也太好了,怎么能忍住不吞到肚子里。闻人非等小朋友嘀咕完了,心里应了一句:老子也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喜欢到甘愿来这破地方熬夜,只为了将来将小朋友牵回窝的时候,谁见着了都会说好话,不好的只能憋回去。这话没好意思说,二十四五的大男人了,拉不下脸。等等,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什么叫“也”是初恋。刚才被小朋友一句初恋砸懵的闻人非,回过神就问出来了:他在外人眼里可是个浪荡兵-痞,还是复-员后恨不能夜夜笙歌的那种,也不曾详细告诉过纪明芮,自个过去其实挺洁身自好的......纪明芮吧嗒吧嗒将晚上听到的话说了,不过他没听全,也不知道孟蓝风和亲哥之间差点捅破窗户纸,就是脑补了一场亲哥给朋友介绍自己男朋友的话。那句“第一个”“一辈子”的话,还原模原样的学给了闻人非听。闻人非对未来大舅哥的印象很好,比起传闻,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纪廷森貌似偏内敛稳重,会说这么烫人心的话?约莫是真对秦镇看重的紧,那么出众又深情的人,也难怪他兄弟过去宛如一个工作机器,如今都甘愿下厨熬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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