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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1 (第2/2页)
/br>司诺城反驳道:“他吃了南雅的队友。”“嗯,吃过一个,就不会再沾第二个。”纪斯合上眼,继续道,“恶魔是一种追求高频能量的生物,尤其是诞生自星际暗域的恶魔最是挑嘴,他们成年后就是人形体,一般只围猎神圣种族及其后裔。”“南雅的队友是觉醒者,而觉醒者的能量远远及不上他的所需。他只要有脑子,就不会花时间去吃人,而是该去屠龙或吃妖魔。”纪斯勾唇:“他被我伤到了,为了充能,只会加速猎杀妖魔和怪物,之于人类反而是好事。所以你上赶着杀魔做什么,我还没榨干他的剩余价值。”司诺城:……所以,工具魔?他或许该庆幸纪斯对从商没兴趣,不然他绝对会成为业内的“纪扒皮”。“再养养,就能一击毙命了。”纪斯平静道,“我说过,他是一个自负又自我的家伙。作为天生的强者,他永远看不到弱者。”“永远。”而人类,就是利卡萨眼里的一粒沙尘。严格算起来,人类连作为他的食物也不配。故而,他只是屠杀了小镇,却没有下嘴。不过,对于利卡萨来说,能伤到他的纪斯是不一样的……这是他想猎杀的目标!因此,在司诺城和纪斯缓慢接近纽约时,利卡萨开始猎杀妖魔,少年索蒙则成了他的“搭档”。倒不是利卡萨有兴趣养“羊”,或是将整座纽约城当成牧场。他只是需要足够的情报,也需要奴隶伺候,仅此而已。只是,奴隶聒噪了一些。彼时,他通杀了一栋大楼内的三只妖魔,吃干抹净后坐了好一会儿,奴隶才死追活赶地爬上大楼顶层,跑到战斗现场收拾“食物残渣”。“利卡萨,你又脱离队伍行动,莱恩大叔要被气坏的!”索蒙将碎骨装进塑料袋,“哦,谢特!最近是怎么回事,妖魔是饿到互相残杀了吗?这根腿骨像是被咬断的……”“利卡萨,即使你很强大,也不该擅自行动,万一遇到比你更强的人呢?”“嘿,哥们儿,就算你喜欢单独行动,好歹带上我吧?”索蒙像极了老妈子,收拾完碗筷,再从背包里掏出湿巾,任劳任怨地给人擦手,“我也是觉醒者,也是很强的!”利卡萨轻嗅身上的气息,确定食物的味道淡了,起身便走。“……我真的很强,你别不信!达到一定条件的话,我可以无视目标的所有防御,诶!你等等我,利卡萨!你把我当什么了,用过就丢的抹布吗?”片刻后,索蒙沉默叉腰:“哦不,三只妖魔的残骸我根本拖不动啊。”搭上一个我行我素的搭档,可真是要命!就不能帮忙搬一下吗?最终,妖魔的残渣被放上了莱恩小队的吉普车。队长莱恩吐出一口烟圈,隔着塑料袋摸了摸妖魔残骸,不动声色地问道:“又是碎尸?”“是的,队长。”索蒙摊手耸肩,“你知道的,利卡萨出手的话它们只能成为碎片了。毕竟,利卡萨是我们之间最强的觉醒者。”“喔——”吉普车旁的大兵们在起哄,同样强悍的美女在呼唤利卡萨的名字。看来,他的队友还真是受尽欢迎。唯有莱恩抽着烟,随口道:“你跟利卡萨住了这么久,知道他的能力是什么吗?”“蛮力吧?”索蒙回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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