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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2页)
前女友肯跟他交往是扶危救贫,当做慈善。周怀曦毅然推掉单词书,接过镜子,握紧拳头,壮志踌躇地:“我要成为男神!我要成为男神!!”摄影系大一年新生路言勋,近来在学校声名远播的校草级人物。第一次看见学校传得沸沸扬扬的路言勋的照片,周怀曦还以为是哪个大明星驾临本校。他拥有一米**的高个,棱廓分明的脸,英气立体的五官,冷白的面皮让他浑身散发着冷峻的气息。严重超标的天生大帅哥一枚。更重要的是,他掌握这个理工大学鲜有男生会掌握的技能——收拾自己。听从张历的建议,要变成男神,周怀曦的第一步就是向一个标准的男神看齐。第一天,周怀曦找到摄影系的教学楼,蹲等路言勋下课。铃声响,人出来了。路言勋一头清爽的短发,一件宽松的蓝色T恤,下摆半收在裤子里。两条腿长到让人嫉妒。他双手插兜,戴着耳机。脚上踩着的是一双周怀曦看了半年都舍不得买的AJ。表情严肃,看起来很高冷,走起路来像活在漫画里的人物。周怀曦摸了摸自己的脸,跺脚叹道:这个人的先天硬件不要比我好太多!当天,周怀曦就在学校理发店里,花二十块给自己剪了个干净利落的清爽头发。路过眼镜店,顺道给自己买了盒隐形眼镜。回到寝室后,换衣服,穿跑鞋。硬核地拿小刀给自己修眉,花个把小时把隐形眼镜戴上。站到镜子前一看,周怀曦竟然觉得自己一番收拾,长得还真不错。第二天去上课,同班同学眼前一亮。有女生悄悄跟周怀曦说,这样的形象帅气多了。周怀曦第一次被女生夸帅气,有点喜滋滋,心里把教科书存在般的路言勋感谢了一遍。一下课,又往摄影院跑。路言勋这回换了形象。一件柠檬黄印花休闲外套,白色内衬,短上膝盖的宽裤。染了一头银白发,反戴一顶鸭舌帽。手里抱着一颗篮球,看起来精神十足,比昨天又更鲜亮了些。好不容易觉得自己有点靠近男神级别的周怀曦,又觉得自己毫无特色了。他再次往理发店飞奔。路上撞到刚从图书馆出来的张历,张历拉住他问:“你要干嘛去?”周怀曦说:“我要染个七彩头发,做人群中最闪亮的崽!”张历嘴巴一张,急忙把他拽住:“你这样不行。”周怀曦:“怎么不行?是你说的,要向我们的学弟男神看齐。既然他染了一头白发,那我就要染一头七彩的头发。”说着一撩自己的“秀发”,看起来很潇洒的样子。张历目瞪口呆:这人怎么还是这么土!扶额长叹一气,张历说:“不行,真不行。你这样只能模仿到他的表面,完全学不到他的内核。听我一句,想要取得真经,就得掏心剖腹。”周怀曦一愣:“你要我杀他还是自杀?”“去接近他,跟他认识认识,跟他做兄弟。”张历搭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教导起来,“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跟帅哥待久了,人家没准一眼花也把你当帅哥。眼花的人一多,你就是真正的帅哥了。”周怀曦一想:“有道理。但我要怎么跟他认识?在他面前表演平地摔,摔进他怀里?”“你如果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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