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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 (第2/2页)
能让他捎到家里来的信,那又只可能是粉丝来信。偏偏就是这几胞胎被他误寄去了父母那里,从头到尾都透露着见鬼的气息。 连晓雾就近拿起落在最上面的一封,定睛一瞧,他mama说得真没错,一眼看过去就是孩子的笔迹,一笔一划,认真又稚嫩。一个雾字由于笔画过多,写得九曲回环,和前面俩字完全不是一个画风。 名字是连晓雾那个热爱研究天文的父亲取的,他们家仨人的主业是风马牛不相及。父亲一心钻在星空里,母亲是个自由撰稿人。爸爸希望他能做家里最有文化的人,给他从一首词里摘了仨字做了名字。mama怀孕时天天听小提琴曲,事实上他连琴弓都没摸过。勉勉强强学了几年钢琴,最后连晓雾也没能继承父母各自的志向。 连晓雾以前念幼儿园那会儿,别的小朋友都叫什么浩浩阳阳的,偏他得规规矩矩地写上自己这个莫名其妙的名字。好不容易挨到长大了几岁,发现雾是个常用字,一点儿也不难写,没能开心几年,他进娱乐圈了。 这意味着什么? ——要签名啊。 凡是连晓雾经手的亲签,除了十七八岁那一年多里,之后的签名全是出奇简陋的“连小5”,正儿八经的大名已然绝版。 手里的牛皮信封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封口处还是用固体胶黏住的,压在箱底几年不见天日,胶水早就失去了粘性,松松垮垮地翘起了边角。 对于年头久远的物件,除了最初的好奇,连晓雾这会儿心里还多了几分珍重,顺着边缘一点一点儿地露出折痕,抽出了一张薄薄的信纸。 摊开抹平信纸的时刻极为短暂,水性笔勾画的印迹模糊了字句,抵在页沿的小卷哥哥化作一枚枚尖利的小钩子,沿着时间隧道,缓缓地拉扯出了一段记忆。 很久很久之前,在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初中生连晓雾时,N大附中有着招收艺术生的惯例,每年开办一次的冬训营也是招生的途径。附中在全省都是数一数二的,即便还是没到念中学年龄的小朋友,也常有家长送过来感受氛围。 连晓雾那会儿也才十三岁,念初二,在一群小萝卜头跟前算是了不起的学长,老师眼里的乖宝宝,不出意外地被抓了壮丁,每日早晚一次地过来带队,陪这群小朋友逛遍附中。 当然不止他一个人,像他这样的“助理”,老师大约指派了三四个。五六年级的学生慕强意识正在崛起,连晓雾这种软绵绵的性子根本管不住。于是到最后,那两周里跟在他屁股后面转的都是**岁的小孩子。 乖巧可爱又生得标致的孩子谁会不喜欢,连晓雾也不例外。 一群小豆丁里边年纪最小的刚满八岁,一点儿高就被家长送去学跳舞了,胳膊腿儿又白又软,站直了才到连晓雾胸前那么高。整天黏着连晓雾,一会儿踮起脚摸摸他的小卷毛,别的孩子凑上来的时候就紧张兮兮地拉紧了他的手。 说起来,半个月的冬训营结束前,那孩子还哭了一场,死活不愿意回家,就要和小卷哥哥待一块儿。 连晓雾的哄孩子技能大约就在那时点亮,跟人家说,你要快快长大,到附中来上学,哥哥以后继续带你玩。他真没说假话,三年初中念完,连晓雾按部就班地升了附中的高中部。可惜萍水相逢的允诺被他忘到了九霄云外,在高中部念满了一年,他就休了学,奔着spark的三期选拔去了。 脆生生地叫着小卷哥哥的奶娃娃,连晓雾从来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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