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攻"系统_分卷阅读288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288 (第1/2页)

    师大人枯坐至天明。他对国师大人说了很多话,对方一直静静地看着窗外,也不知听进没有,只许久之后,拿了一支笔,对他说:“若能活着,自然还是活着好。你该活着,便当此后替我活着。”

待到东方天明之时,国师大人燃了一把火,那火蔓延开来,吞噬了整个国师府,烧光了所有人,烧光了所有物,烧光了所有事,连同国师大人和那楚国偶人一起,将所有一切都化为了灰烬。

而他便站在火海之外,看着国师大人端坐国师府中,手里牵着那个偶人。被火光扭曲的景物里,他看到火舌舔舐上了那个偶人的衣角,国师大人似乎是笑了一下,伸手隔着幕篱轻轻触了触那人的脸。再后头的事情他就不知道了,因为烧毁的朽木砸落下来,扑入火海之中,激起更汹涌的火势,视线被熊熊大火阻断。

即便是今时今日,他也怀有着如此想法——

那偶人何德何能入了国师大人的眼。

恍惚里曾经当年那月,城春草木渐深,大火惊起了一片喧嚣之声,彼时他木愣愣地站在国师府前,感觉自己的眼睛似乎湿了,却不知为何要哭。看着那眼前的汹涌火海,看着看着,他心中忽然想起的,是自己与此毫不相干的身世故事。

他本是贱奴,因得了国师一句“这双眼睛极好”,才脱离贱籍从此侍奉国师左右。那时正逢国师大人养一只骨雕,白骨身躯,无血无rou,是食生人之魂,偏少一位饲主,从此,他便成了照顾饲养骨雕的雕奴。

——————————

山匪·二当家

遇上这个人是他的劫数。而劫数劫数,就是你明知是劫数,却也明白地撤回不了手。因为倘若能让人这么容易就收手了,不付出代价,那就不叫劫数。

他是山匪,从来不讲道理,看上了就抢过来,没有什么前来后到的顺序,也没什么伦理束缚。年幼时他一家老少都死了只剩了他一个,寨里的小孩无论是不是缺爹少父亲,总归家里人比他的齐全,所以吵起架来,闹了矛盾了,就叫他“没人要”。既然没有人要他,那他总要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谁让他不开心了,他就让对方加倍不开心。

吵得最凶的一次,他把对方耳朵都咬下半只来,含在嘴里,咸咸的。那小孩哭得死去活来,可寨里的大人都不敢对他如何。他知道,这种特权都是因为他已死的阿爹和父亲的缘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行事无所顾忌,因为他清楚地明白,已故之人是他的免死金牌。他才不管别人死活,心中一股怨气,谁让他是没人要的小孩。可有一天,年少时的大当家跟他说,他不是没人要,他拉住他的手,说喜欢他。

彼时年少,谈爱只觉羞惭,再多情感也只敢用“喜欢”二字。他明明也欢喜,可从来别别扭扭不肯直说,然从此行事却是渐渐有了拘束,再不做以前那般无法无天的模样。后来有一年大当家出去一趟,抢回来一个人,然后大当家说要娶这个人。他感觉自己被辜负,可他不愿意做被抛弃的那一个,于是他杀了大当家,抢了那个人。

从那个时候开始所有一切都疯魔。但不疯魔,不成活。他握着那个人的手将匕首扎进自己的心口,这是他的大喜之日,触目皆红,但成婚的对象撑在他身上将匕首扎进他的胸腔。其实他一直觉得对方很好看,穿着红色特别好看,这个人以前逗着他玩的时候,他又羞又恼的,虽然动手打了对方,但其实心里从来没有生过这个人的气。倘若他先遇到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