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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子总感觉陈墨云变了个人似的,浑身透着股冷漠。”“他不一直都挺冷漠的么,去陆离婚礼的时候,陆离是怎么形容他的?”顾远皱眉想了一下,“一座孤独的格陵兰岛。”“滚。”原时觉得门牙都快被他酸掉了,“不过话说,我总感觉陈墨云真是不一样了,有时候我都觉得有点瘆人。”“人家那是变得更加铁石心肠了。”顾远拍了拍他的肩膀说,“用你热情的内心去包容融化他这座大冰山吧,加油!”“老子现在真他妈是烦死萧牧了,不把他整得公司破产,我不姓原。”原时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萧牧还行,但他那个哥哥是真的不好对付。”顾远提起萧笙,啧啧感叹了两声,然后摇了摇头。他们这个圈子,父母都是互相认识的。小时候他跟过萧家兄弟在一个饭局上吃饭。小孩子吃到一半就饱了,根本也不想听那些大人讨论着的枯燥无味的话题。顾远跟着几个小孩一起跑出去玩,那时萧牧跟萧笙也在饭店的院子里。萧笙很小的时候就有一种别人不具备的沉稳,身上带着那种让人一看见他,就想喊他老大的感觉。跑进了院子,顾远都不敢看他的眼睛,躲在一旁看他跟萧牧俩人玩儿。饭店里养了一只百灵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飞了出来,扑棱了两下落在了地上。这只百灵鸟一生下来就在笼子里养着,已经快要失去了飞行的能力。萧笙看见后,跑的比谁都快,冲上前去逮住了小鸟,萧牧看见,开心得不得了,跑到哥哥身边,想要伸手去摸摸。结果萧笙刚松开手,鸟儿差一点就飞走了。于是他便做了一个特别惊人的举动,给年幼的顾远留下了不小的童年阴影。只见萧笙把鸟用绳子绑起来,牵在自己手里,故意让它飞了两下,然后拽着绳子狠狠往地上摔去。百灵鸟被这么一摔,挣扎着又要飞走。萧笙就又来了一下,摔得更狠。不一会儿洁白的百灵鸟就被他摔得半死不活,一片血rou模糊,刚刚三四岁的萧牧在一边吓得哭了起来。萧笙眼神里露出一丝令人恐惧的淡定,哼了一声说:“把它翅膀摔断了它就不会飞了。”那时候,萧笙不过也才六七岁,眼神里的狠劲儿就已经初现端倪。这人跟萧牧不一样,萧笙一看就是那种精通厚黑学的人。不得不承认,这也是他能够在仕途上走得一路坦荡的原因之一。原时皱了下眉头说道:“萧笙是不太好对付。”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快夸夸我。上期的有奖竞答有几个小朋友答对了,奖励你们一个么么哒。不过是哪几个我就不直说了啊哈哈。下一章开始搞事搞事搞事!第39章,头天晚上陈墨云就背着原时去了一趟车库。这种跑车真的不好改动,尤其是在不让人发现的情况下。忙活了半天才弄好,陈墨云累得满头大汗。这才上楼去洗了一个澡。而为了保持一份神秘感,原时直到临出发都没告诉陈墨云他们要去见什么人。陈墨云出发之前,给萧牧发了一条消息。“我出门了。”很快的,萧牧就给他回了条:“嗯,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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