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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 (第2/2页)
是先发出来。省的我灰心丧气没有动力继续写。Chapter28直达天堂(二)鸿睿第二次有这样的感觉时,他在和亚当徒步。他记得亚当花了很多时间在计划路线上。鸿睿从未徒步过,亚当不知道鸿睿的体力极限。但亚当做了大量的研究,确保即使鸿睿体力不支,他们也能有一条风景漂亮的后备路线。亚当喜爱户外运动,他爬上过勃朗峰和阿空加瓜山,他背后的世界地图里还记录了一些不那么出名的山峰和国家公园。亚当甚至也当过徒步的向导——他解释向导的报酬其实比帮厨要高得多,尤其是像他这样户外经验丰富,又能说多国语言的向导。他给客人推荐过不少装备,也为订制过线路,已经是非常熟络。即便如此,那是他们的第一次徒步。不管是装备和路线,亚当都准备的格外用心。鸿睿看着亚当给他挑外衣。在这之前鸿睿看过一些介绍,户外运动的装备挑始祖鸟总是没有错的。但亚当看也没看始祖鸟,而是拿起一件鸿睿从未听说过看起来像是北欧的品牌让他换上。亚当一面看鸿睿试衣服,一面解释:“很多人都觉得要Gore-Tex才专业,事实上那个布料透气性能并不好,移动摩擦的时候响动很大,你听力敏锐可能不会喜欢。我更推荐这个,这是英国制造的(*注一),布料又轻又安静,还防风防水,爬山时不会过热。你如果在雨中慢跑的话,也可以用的。”鸿睿一向很有主见,但他没有反对,买下了这件衣服。他们又一起去买了高帮登山鞋。亚当包办了剩下的所有装备,登山包,抓绒罩衣,速干裤子,帽子,甚至是袜子,护膝等小物件。亚当将鸿睿的装备打包得整整齐齐,等鸿睿下班之后他们就可以提着包一起离开。他们将乘飞机到格拉斯哥,在那里租车前往本尼维斯山峰,开始两天一夜的徒步旅行。七月的苏格兰高地天气晴朗。这个时节不再下雨,山尖的白雪也完全融化,是一个适合徒步的好季节。早上的空气仍然有些冷,鸿睿看见远处黄绿色的草甸里湿漉漉的,小路边长了几棵树,叶子的边缘挂着露珠。他呼出一口气,泛着白雾。他们牵着对方的手一路往上,手指冰冷,掌心火热。脚下细碎的石子发出沙沙的声响。走到更高一点地方的时候,风萦绕在他们的身边,哗哗作响。他们脖子上刚冒出一点汗意,就被冷风吹得干干净净。亚当停下来,替鸿睿戴好冲锋衣的帽子。“冷吗?要把抓绒内衬穿上吗?”亚当又问。鸿睿摇了摇头。鸿睿穿了一身崭新的行头,从头到脚都包得严严实实。他面前的亚当穿着及膝短裤,像随随便便的罩了一件冲锋衣就跑了出来。那件暗红色的冲锋衣上还有不少划痕,连品牌的名字都有些模糊,看得出来有些年头。和亚当相比,鸿睿装备齐全得像是要去珠穆朗玛峰。但看得出来,亚当才是更有经验的那个。亚当的脚下像是踩了弹簧一般地在石头路上跨跃腾挪,步伐轻巧如履平地。鸿睿避开凸起的石头,小心爬升时,他就跟在一边。当鸿睿试着加快步伐后,亚当踩了几步,追赶上来。他们走得很快,在午饭前就爬上了山顶。他们找了块石头坐下来吃午饭。他们背靠着岩石,脚下不远处就是刀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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