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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第2/2页)
过他的暗中观察,口中大蒜味很浓重的伤疤男是个人类,他之所以会抓到唐恩,是因为最近他根本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所以才在街上见到单身的人就打晕,然后让黑袍男来鉴定是否适合当祭祀品,如不适合便有两个处理方法:一是将抓来的人扔到失去神志的血族中,让他们把活人的血吸干,然后扔到大街上;二是将抓来的人放回去。也可以说唐恩是他们误打误撞抓来的,有这样好的效果还真是他们没有想到的,而且这样上等品的血液只有皇室最尊贵的成员才能享受得到,现在他们也可以享受,无论怎么说都认为是上天眷顾他们。唐恩心里是想着活,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轻贱自己的生命,他宁愿自怜自矣,宁愿孤独终老,宁愿死在那间又小又阴凉的房子里,也不愿意被人当成畜生一样的祭品。他很清楚刚才是经过梵克斯城的城门,并且马车很安全的出了城,急中生智下,他用牙齿暗暗咬破自己的手指,把血液从马车的小孔处滴到地面上,他只是抱着尝试的心态去做,不希望自己后悔。也许哪天凯利尔路过的时候闻到他血液的味道,找到他的尸体,还能给他收尸,能让他想到有人替自己收尸就觉得没白活,而他自己也会努力让自己脱困。他不怕自己的血流没,也不怕生命即将逝去,害怕的是在死之前都没有再见凯利尔一眼,后悔,非常的后悔,人总是在临终的时候后悔很多事情,上辈子是这样,这辈子也是这样,他能有多少个一辈子,看着流出去的血,并不觉得恶心,也并不血腥。唐恩被推出马车的时候,由于在摘下眼罩时,眼前如白天般明亮,不由得闭了闭眼睛。站在他面前的是那个黑袍男人,他对唐恩皱皱眉头,转头对一脸谄笑的伤疤男说:“我说过不要让他浪费一滴血,你有听吗?”是的,现在的唐恩脸色极其的惨白,精神状态非常的不好,这其中的原因跟他咬破自己十只手指头有关。刚一脸谄媚神色的伤疤男不明所以的望向黑袍男,黑袍男抓起他的手腕,双眼里还是写对着唐恩的敬佩之意。聪明如他,便想到别的,对唐恩说道:“你想找人来救你?你又不是血族,还能有谁救得了你这个将入坟堆的老头儿。”精神力不太好的唐恩摇了摇头,唇色惨白的他双眼无焦躁的望着地面,默默的摇摇头。周围站着都是黑袍人士,在他们中间有火堆,而火堆的旁边还摆放着一张用白布蒙住的长桌,上面摆放着各种水果,面色,血淋淋的生rou,还有其他一些古怪的摇铃器具,祭祀桌后面搭起了个放下面架着木柴的台子。所有黑袍人见唐恩被黑袍男推往简单却似乎有意义的祭祀台时都发出诡异的声音,并且还很有节奏的晃动着他们手中的摇铃。“喔喔喔喔……”死期将至的唐恩并不惧怕任何东西,他的整双手指头被自己咬破,现在仍旧流着血液,他也没觉得疼痛,只是冷眼看着黑袍男打量着他,然后让另外的黑袍人士给他换上一套白色的长袍。长袍也染上了唐恩的手指头的血液,印出点点暗红,很明显,也像似印上了属于他的记印,黑袍男狠心拿着把刀划破唐恩的手心,然后让他的手掌握成拳,血液你是水龙头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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