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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呼:“你恋童?!”“……”我当初到底为什么要和这么个二货当朋友?米格不禁问自己。第174章来地球的第一百七十三天:如何有技巧的给钱。“我觉得米格的意思是说,住在他家让他心生不安的那位不是爱情,而是教堂里的哪个小朋友。”威廉提醒脑洞大开的温蒂,收收她的神通。再这样信马由缰下去,指不定要脑补成什么鬼样子。“小朋友,是的,就是这样没有。”米格脸不红心不跳的点了点头,好像这就是真相。即便那个“小朋友”都快和米格一般高了,年纪也到了马上要上大学的好年华,但那依旧是小!朋!友!“我记得你不是早就不去献血了吗?”温蒂一愣,她还以为米格已经放弃继续他过去苦行僧一般的生活模式了。温蒂不是反对米格做慈善,她只是反对他倾其所有的做慈善,谁能想到呢?好莱坞顶尖的导演,至今还住在公司的公寓里,开着一辆即将报废的二手车。“不去献血,并不代表着我不会继续做慈善了,谢谢。”米格对生活的需求真的很低,有地方住,有东西吃,有代步车能去远一点的地方,也就可以了。哦,对了,一定要干净,价钱什么的无所谓,但必须干净,在这点上米格的动手能力特别强。“小朋友来洛杉矶找你干什么?”见没有爱情的八卦可八,温蒂就快速转移了好奇的方向,她总是对世界充满了疑问,并且精力旺盛。“关于学习上的问题。”米格含糊了一下,其实安迪问的是有关学业的问题。不过,学业和学习,也差不多,对吧?安迪特意从纽约来洛杉矶找米格,就是为了解决“该上哪所大学”的烦恼。最起码他自己是这么说的。米格去年下半年已经考了三次SAT(美国高考),分数都很高,之所以一次次的去报考只是想要刷出更高的分数,因为他既想上很好大学,也迫切的需要好大学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安迪问米格的是,他需不需要考ACT。ACT和SAT都是美国的大学招生时会参考的入学条件之一,SAT在全国的影响力比ACT大,历史更长;但是作为后起之秀的ACT在美国中西部更加盛行一些。安迪虽然人在东部的纽约,但更想考西海岸的大学,准确的说是想考洛杉矶的大学。“你想学什么?”“学医。”美国的卫生部门对医学院的教育一直是在大力扶持,每年光是奖学金和学费贷款就不知道要发出去凡几,不少家境贫寒但学习好的美国学生,最终翻身靠的就是成为一位德高望重的医生。虽然医生的学习时间长了些,但是回报可观。最主要的是,在其他方面,安迪不擅长也没办法帮助米格,他权衡了好多年,才终于找到了给米格当家庭医生这条既亲近又有用的路线。“很不错的理想,你SAT的分数也够。”米格虽然自己干的是娱乐行业,但他其实和大部分保守人士一样,总有着律师和医生才是最好的就业方向的固执思想,上大学能考上法律系和医学系就代表着有出息,“没能申请上全额奖学金也要上,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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