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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2页)
美国人名声太差,虽然我这张脸还可以,还是得备着点。”本杰明示意司机按喇叭催促前车。“你们美国人多厉害啊,几千亿美金砸下去,砸出个最大的麻烦来。”海默语带讥讽:“三成的安全开支,钱都让你们给赚走了……”“说得好像你没在那边捞过钱一样。”本杰明失笑:“再说了,你怎么知道国会砸那几千亿不是为了找个麻烦?我觉得他们得偿所愿了。”海默略一思索,失笑:“所以我讨厌政治,总有很多解释,让你莫名其妙。”“他们要追查复兴党徒,我就知道一切都完了。所以我跟老爹说伊拉克大有所为……”海默露出神往之色,好像一个老饕在回味曾经吃过的一顿好饭:“那几年赚钱可真容易啊,哪像现在……”“是啊,那会儿没有一千美金一天,我连楼都不想下,哪像现在……”安格斯插入话题:“我讨厌热带雨林!”“啊,不如让我们来期待一下缅甸吧!”海默双手交握。本杰明泼上一盆凉水:“美国没钱了。”海默瞬间黯然。徐知着一路沉默,半闭着眼睛养神,听另外那三人吐槽全球经济与缅甸经济,慢慢地话题开始转向为这次行动付帐的阔佬。本杰明的根据地在中东,对阔佬的背景也不是十分了解,海默顺便科普,听得徐知着暗暗啧舌。温盛,35岁,缅英佤三族混血,缅文名的意思是“闪亮的钻石”,中文名字叫逐浪山,出身缅族世家,势大财雄,根深叶茂。这家人自他爷爷那一辈起就是望族,家族发迹史可以追溯到贡榜王朝。英殖民时期便跟着英国人混,说英语,吃西餐,留学牛津,最后牛逼闪亮的娶回一个纯种英国妞儿。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老头儿看大英帝国日薄西山,不动声色地把儿子老婆送去美国,默默出钱资助德钦党。日据时期跟着昂山将军一起当伪军,散尽家散带起一支精兵武装。到了1945年,眼看形势不对,倒戈一枪直击驻缅日军,顺利转型,成为响当当的反法西斯同盟一员,妥妥的民族英雄。1947年缅甸要独立,老头儿把军队交出大半,收山做生意,7月昂山遇刺,他义无反顾地投向了新的老大。家业传到温盛他爹那一辈,站墙头的水平越发见涨,他是军政府的亲密伙伴,他是毒王大亨的进货渠道,他娶了一个佤族女子为妻;为各种手握枪杆子的权贵们捣腾各种现代化的物资与享受,游走于封锁的缅甸与猜忌的西方;他暗中资助昂山素姬,他还积极参与禁毒事业,拥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在历次重大变故面前,他们在风口浪尖上行走,风吹两面倒,毫不犹豫,毫无顾虑。据说,温盛比他的祖辈更为狡诈,在仰光,他被称为“可爱的疯子”,在掸邦,人们叫他“有趣的秃鹫”。关于他的段子可以说上三天两夜,据说他很好说话,又很难说话;据说他曾经在迈扎央的赌场输掉一百多万美金,眉头也不皱的让人送现金过来,绿溜溜的美砖堆满半张赌桌;他也曾经因为一个废弃的翡翠矿口与人动枪火拼,杀得血流成河,亲手施刑,让惨号响彻山林。“这是一个非常莫名其妙的人。”海默最后总结,意犹未尽的。当天晚上的落脚点便是温盛在掸邦的庄园,主楼是一座年代久远的柚木脚楼,建在一个不知名的小湖旁边,纯正的缅式风格,硬木表面呈现出暗黑色,被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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