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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2页)
灵魂出窍了!巫奴眼珠子疼着,就眯着眼睛翻身盘腿而坐,捂住受伤的脚丫,死命的捂住血窟窿,这个时候身体感觉已经上线了,他明显感觉得到毛茸茸的东西爬过血rou的触感,那种感觉特别像鸡毛划过肚皮的触感,一句话就是让巫奴放松大笑的。要是其他人或许就笑了,躲进身体里的毛茸茸让它逃了也好,巫奴可不这么想,他被啃了怎么大一个窟窿出来,没有金手指不死也差不多。他右手捂住窟窿,另一只手伸进手指去逮小东西,窟窿硬币大小也不深,手指一探进去就逮住了小东西,毛茸茸的脚挺多。逮住了用了力气,好像不太捏的住啊,巫奴一放手换了姿势接着来,一连放了又抓、抓了又放,就怎么来回三次巫奴终于逮住了小东西,放开了右手把东西拿出来。血淋淋的手指,巫奴疼的嘶哑咧嘴,刚才抓小东西的时候都不疼,大巫就坐在旁边看热闹,视线一扫,在巫奴血淋淋破了大洞的脚底板驻足,指尖火燃起点燃治疗牌,让乳白色的液体流进血窟窿,大巫看的分明一抹绿色偷偷探出头,把血色吃了个一干二净。热乎乎的液体流进伤口,巫奴痒痒的卷起脚丫子,被大巫逮住了才老实,也幸亏他没低头看。被巫奴逮住的小东西是个什么东东?毛茸茸的长着八字腿,挺着一个八个月的肚子,看样子和蜘蛛就差了些,这小东西可比蜘蛛漂亮多了。像是个雪白的汤圆长了八只脚。芝麻大的眼珠子,也亏得生在了雪白身子上,不然巫奴眼睛再好也注意不到啊,这小东西本来就不大,就算会钻孔也改变不了他比硬币还小的个子。矮个子的汤圆白团子,巫奴就没把它当生命看待,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巫奴不是天地但自视甚高就没变过,所以他那比芝麻大不了多少的心脏,根本没把血窟窿放在眼底,自然也就没想着报复了。不带上有色眼镜看白团子,矮归矮,确实可爱;软归软,确实好捏;毛茸茸的极为可爱。右手拿捏住汤圆白团子确实不合适,不合适把玩,巫奴左手一把捏住它,靠近伸出舌头,轻轻的舔一下并没有想象之中的血腥味出现,他皱眉难不成他的身体里没血吗?不然为什么钻进去的小东西身上没血腥味呢?巫奴认为小东西打洞还有些特殊技能,比如喝血什么的觉得很是可爱,是故不合理的地方也就直接塞了个金手指,也没多想什么。巫奴就是不多想,智商都用来活命上了。用什么办法圈住小东西?巫奴自然不知道巫术之类的,也不知道什么毒可以下,更加没有听得都兽语的金手指,但是他抱着最大的金手指啊!俗话说的好,抱着金大腿(大巫),天下我有。大巫把最后一节手指扔进窟窿里,乳白色的液体绿色的枝丫,相得益彰看着就鲜活,在巫奴和汤圆白团子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大巫又在投喂巫奴身体里的血契了,牵动两者的契约最古老的契约,当然不是生下来就不管的主儿,这可是个养一辈子的费心费力还伤身,大巫这不就又拔了小指进去吗。等巫奴想起来金大腿的时候,大巫早就投喂完毕,尾巴都清理掉了。巫奴很好懂。表面云淡风轻,一脸懵懂,但用心看是那么的直白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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