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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2页)
已。又在办公桌上扫视了一眼,一眼发现自己那管黑色签字笔了,已匆匆转身要走的他又忙一回身,长臂一展,麻溜的将这管笔也塞进了背包里。这才一边拉着链子一边扛住了被卷放心的往外走。办公室还想留笔?吃个饭的功夫就能没了,他一个月在笔上报销的次数都快抵过饭钱了。就差申请去美工组谋个差事,然后可以名正言顺且顺理成章可怜巴巴的等着领导发福利——美工组特权,每月都能得到一套崭新的工具,其中自然包括黑色签字笔。穷的揭不开锅的时候,吴朝的出息也就这点了。他也搞不明白,为啥整个开发组就他丢笔丢的最频繁,基本转眼就不见。深受其害的吴朝也是自此之后见着黑色签字笔比见着自己亲爹都要亲。哦,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亲爹是谁。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觉得自己现在好歹算事业小有为,打算回头看看那个孤儿院了吧,才发现那地方现在已经没了。打听了周边好几个住户也都说不知道,平地高楼大厦是一座座的起,吴朝那天盯着那里很久,心里头也想了许多事情,直到林翘问了他一句话才把他神思拉了回来。那二货问他,“吴朝,你是不是记错了?”记错了?二十七年的记忆都能是错的吗?吴朝将自己呆滞的目光投向他,端的四平八稳道,“你是不是昨儿夜店假酒喝多了,一上来就敢跟爸爸说胡话。”林翘摊手,“成,算我没说。那你去找找你高中初中小学的?”“小学不记得了。初中……离这儿太远了。”他和林翘是在大学认识的,因为两个人都是电子科技发烧友,后来求职时还一起过了同一家公司。所以林翘对他的认知也就始于大学。那时候他们刚读大一,每次放寒暑假还都很兴奋的嚷嚷着要回母校看看,独独吴朝在这种话题上不多做表态。那是两年前。也正好是吴朝刚工作的第二个年头,忽然想在春节时回去找找看了。作为他唯一的狐朋狗友,林翘自然忙不迭推开了所有事情,陪他一起寻根问祖。可是车开的林翘都昏昏欲睡了,真的在一处空荡的校园处停下时,林翘的半边哈喇子还差点流在他新买的毛皮坐垫上。心疼的他一巴掌就呼过去了,“赶紧收收,下车下车。”真在这座空校园前站定,林翘和吴朝就一起愣住了。偌大的校园即使不在工作日也应设有门卫啊!毕竟有住宿的借读生吧!这可是高中啊。堪称地狱般的高中三年啊。他们那个时候,基本除走读生外,其他学生双休日也都是要在教室自习的啊!怎么可能门卫室是空的?!☆、第4章【本以为是玩养成】吴朝和林翘毫不犹豫的齐齐选择了翻墙而过。以前在大学时嫌弃寝室网速太慢,外头通宵或者鬼混再回来时这种事也没少干。所以可谓是配合默契动作麻利的就翻进去了。里头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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