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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网游之我不配作者:易修罗==================文案:网游版文案:花五百块买了个人妖号,居然还附赠一个老公?刚进入游戏就被告知此号欠下巨债,不得已卖身跟“老公”假扮模范夫妻。这是一只才从虎口脱险的小羚羊,又不小心误入大尾巴狼怀抱的故事^_^现实版文案:小攻原本是位单纯的直人,被有恋靴癖的小受硬掰成GAY,经历了一系列复杂的心路变化,最终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冷酷腹黑S攻,所以这其实是一部攻主成长励志文XD[这是攻主文,不是主攻文,主是主人的主不是主角的主,擦亮您的眼睛哟哟哟,非逼我把这句话写进文案=_,=]凌扬:我买个号而已,为什么还强行送个老公?叶朗:你也可以选择不要老公要债务。凌扬:亲,赠品不要行不行?叶朗:抱歉,捆绑销售,概不退换。男尊主义直人攻X阳光欢脱恋靴受,受掰攻。一群大学生的青春网游纪事,和谐有爱,轻松欢脱,想虐都虐不起来的甜蜜文!全程1V1,人妖是必有的,大神是必抱的,狗血是必洒的,三角恋是必要的,HE是必须的!内容标签:欢喜冤家契约情人竞技阴差阳错搜索关键字:主角:凌扬(铃铛儿/小羚羊),叶朗(夜狼)┃配角:孟琥,白砻,徐贤,卫施,唐修文,戚风,贺家威,胡黎┃其它:键盘网游,高校生,恋靴癖PARTI:朗哥是个直人Chapter.01同居生活初体验作者有话要说:之前有人询问文案中的恋靴是什么意思,解释一下,这里所指的恋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喜欢看/穿/收集等等,而是一种颇为常见但却隐秘的性心理,属于恋物癖中的一种。有恋靴癖的人会对靴子和对穿靴子的人产生性冲动,做出一些不同于平常H的性行为,普通程度的恋靴癖不被划分为性变态的范畴。如果想更好更科学地了解这一领域,可以查询度娘百科,关键词:恋靴、BDSM。本文中的主角小受是个无可救药的恋靴GAY,BDSM爱好者,从文章第二部分开始会陆续加入这方面的内容,到第三部分更是会大篇幅涉入。但是,本文不是纪实文学、不是同志文学,更不是色情文学,作者时刻牢记本文是耽美,并且是小清新向(?)的网游,因此涉及一切可能会引起不适的言语和场景都会以修正、拉灯、侧面描写和模糊处理进行,本文牵扯到圈内所有内容也尽可能以唯美的形式表达,化猥琐为卖萌,以力保不会使绝大多数人看到中途因为口味太重而弃文。当然,很多露骨的术语也会因此被模糊或者篡改,请专业人士不要为此挑错。文内涉及到的论坛和微博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本文最大的雷点是,这是一篇主受攻主文----即主角是受,但攻是主人,用某些人的理解,攻受地位不平等(事实是他们是自愿的DS关系),因此请极端受控----尤其是看女王受喜欢代入者----绕道。雷点二是全民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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