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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第1/2页)
道,钱来风就是上辈子那个一手耍得娱乐界团团转的“想钱想疯了的疯子”。那个时候,在娱乐界几乎没有人敢和他抗衡,不仅是因为他是“疯子”,更是因为他有着混迹这个圈的实力手段和脑子。当然这些他不能说,就是说了也无人相信。陆峥觉得他也许可以创造一个比上一世更疯狂的疯子,他很期待。“商人重视利益,曹某也是商人,我自然是非常期望拿下这个项目,当然利益之外我们也不能忽视事物的本质,所以不管拿不拿得下,拿下后成不成功,曹家一定以最大的努力去完善它,保证呈现给广大群众最好的一面。”陆峥思绪被这个恶心的话吸引回来,这个曹建国也是个圆滑的,不愧是吃了这么多年盐,老成精了。陆峥关上电脑,手指轻轻点在笔记本上暗自思忖,半响,“哼!曹建国这次肯定是失败了不用说。”因为他争的这块地正是陆峥所在的那片区域。陆峥眼睛微眯,上挑的眼尾就像是一只狡猾的狐狸。如果这事照常发展的话,他肯定得不了这个标,因为上一世他清清楚楚记得最后开发的最高执行者可不是一个老家伙。虽然不知道谁赢了,但是总归不是曹家,所以不管如何他就是这个赢者。呼,本来是想找房子的,结果看了一大堆恶心的东西,看来以后要无家可归了!陆峥瘫倒床上。半夜陆峥被冷醒来,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竟然睡着了,舔了舔嘴唇才发现口干舌燥,起身想去喝杯水,结果站起身的那一刻他感觉似乎踢到了什么。因为是没有意识就睡过去了,所以卧房的灯是没有关的,陆峥低头就看见了地上被自己踩在脚下的书。书的封面是一只瞪大的红色的眼睛,红艳艳的就像是在淌血,而背景则是一片黑色,黑得毫无杂质,黑红两色的对比看起来有点让人发怵,尤其是在晚上的时候,周围安静到极致,连呼吸声都清晰可闻。陆峥弯腰捡起地上的书,入手的触感那么熟悉,他基本每晚睡前都会看一看,他感觉这本书就像是有安眠的作用,或许是因为它内里所著的内容深刻且引人深思的缘故,每每看完就像是在品尝一场灵魂的盛宴。指腹从书脊突出的两个流金大字划过,这或许是整本书唯一一处不同于红黑两色的色彩了,金色,,金色的灵魂?而且名字居然还是特意只放在书脊上!真是奇怪。记得当初收到书的时候,因为封面制作实在特别,他还特意到图书馆找过,甚至后来还去网上搜过,只是均没有发现有这本书出售的痕迹。陆峥以为这或许是国外才有的绝版,因为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找到市面上有人出售。手上磨蹭的动作越来越缓慢,就像是老旧的机器,但是陆峥却舍不得移开手,这两个简单的字就像是有来自灵魂的致命的吸引力一样,陆峥猜想可能是因为字体凸出的特有的质感设计,让他摸起来别样的很舒服。蹭了许久,陆峥才不舍的移开手指,轻轻翻看第一页,入目的密密麻麻的小字几乎占满了书页剩余的空白。这是沈煜启那小子的字迹,陆峥确定,因为只有他写字总喜欢把一捺写得很长,然后再任性地勾出一个飘逸潇洒的小圆圈。陆峥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扉页上写的:“吾欲以灵魂起誓,以吾之血rou化作汝呼吸之力,只此一生不作飞花入泥;吾欲以灵魂起誓,白日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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