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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1/2页)
「不要!」,坚决。欧大果真孩子气。就听我的麻,好吗?拜託拉!,我摇动著身子,撒娇。跟著摇摆的他,让他疼著发嚷,「好好好,你不要再摇了,头会晕,会想吐。」欧大的确感冒了,而且医生斥喝著我们。「发烧40度,在晚一点来,神经就烧坏变扒呆仔了。」最后我却像是欧大的看护,照三餐叮嚀不爱吃药的他。有时拨打给上班的他。你中午吃完便当有吃药吗?「有!」那药水呢?「也喝了。」就算他不耐烦,我也要这样紧追逼迫著。●那是多麼熟悉的小吃店。跟欧大约好一起共进晚餐,却不知道他带我过往大学时,他向我告白的地方。当年粗糙的环境,搭著加蒜的麵,咀嚼猪肝肠的汤。我不知道他当年是有什麼勇气张开大口,和著薑蒜肝肠混吨的说,「我们在一起好不好?」虽然简单、粗糙,但换来一段轰轰烈烈的四年爱恋。我好一阵子没来吃,也快忘了。我惊讶今夜的晚餐是在这裡举办。却更惊讶的是他再度向我说出当年一样的问号及期望。「我们复合好不好?」我顿时慌了...我脑海浮现了他,王仁翔。<九>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它是这麼说。要一个异男变成同志,宛如登天一样难,假使对方真的爱上一样性别的另一个人。只是短暂的类似,那根本构不成一段恋情。就算对方异男跟你有亲密关系,甚至也有了交欢的次数產生。那都可能短暂的需求,只要供应需求时间过了,他就会恢复原有的性向。而这一切的论述,都被归类在一个名词裡头,「类似爱情」。●「下班一起吃晚餐吧。」在天际才刚爆裂的那朵夕阳前,接了通电话。康复的欧大,恢复了生气。我答应了他的邀约,我们有几时没这麼凑合过了?闔上电影剧本企划案,起了身,离开那陪伴我整个无聊下午的座位。蹬起脚步,一步一步的跨越。掰掰,我先走萝~掰掰!杨导演,掰掰。这是我离开公司前,惯例的语言,伴随著我打卡前的音乐。走进淹没的电梯,我硬是挤了进去;虽然被翻了些白眼,但我那骨瘦如柴的身型,不足以让他们喘不上来吧。电梯「噹」的一声,打开。人群瞬间晕染开,我也在裡头染成一身白,像透明一样,没人再乎你的职级,只懂的回家休息。「再见,辛苦了!」,站在大门两旁的保全,每天上演一样的台词跟不变的笑容,僵了。走出公司大门,扑上来的是一阵清新的风,自由。黄昏的日照,穿透大楼缝隙,耀眼。映入我眼前的是个身穿鲜红衣服的男孩,比我高一些。他走向了我,那是每天熟悉的距离。「哇!今天提早下班耶。」,一身红的欧大说著,不时掛著微笑。他依旧在公司大门前,微笑著,灿烂。这般灿烂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他,仁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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