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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稿的事情,他也没忘记。虽然没有正经工作,接触的人不算多,但齐光,伊丽莎白,钟离修,就已经能够带给他非常多的灵感了,特别是钟离修,当年走遍了风息大陆,见过的人多,听过有意思的故事更多。很多故事,顾朝阳用笔记下来,稍稍润色一番,便是个极好的故事了。他本来就是个较真的人,寄出去的短篇稿子,都是自己校对了几遍送过去的。这个年代没有网络,修稿不是那么的方便,所以基本上顾朝阳写的文章,不需要大改就能过审。编辑长风挖出他一个之后,也没有不思进取,而是非常努力地继续淘新人,当然了,也没有忘记和那些大神打好关系。虽然出版社的尔虞我诈和他当初想的有些不一样,但都出了社会的人了,总不能一直怀念以前学校里的天真时光。相对来说,的这个出版社,因为正规,加上是专心搞文化的东西,竞争有,可也比很多地方纯粹了。长风把这份工作做的很努力,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从一名普普通通的编辑,变成了杂志社的副主编。当然,这和他家境好,人脉广有不小的关系,但更重要的,还是他自身能力过硬。自身能力过硬的长风又在打电话催顾朝阳的稿:“朝阳老师啊,这个月的稿子您什么时候交啊,要是再拖稿的话,我可就让编辑去你家里上门催稿了。”顾朝阳写了那么多篇稿子,偏偏质量都很高,虽然说不上大红大爆,也算是小有名气,可以说的上是有一定号召力的作家。长风至今还不知道顾朝阳长什么样子,但他觉得自己挖的这个新人态度一直很好,不骄不躁的,不是那种会吃亏的包子,可也不刁难别人,是个厚道人,很适合做朋友。顾朝阳说:“稿子正在写,这两天有点忙。”“我说的不是这个,是你的长篇。”朋友嘛,又是难得可以聊这种话题的人,顾朝阳也就透露过,自己还在写长篇,所以不愿意耗费太多的经历在生产很多短篇上。正好杂志社有开办另外一个项目的打算,长风升级为主编之后,负责的就不仅仅是这本杂志了。另外一个项目,是类刊物。和这种只刊载短篇的不一样,杂志社新办的主要刊登的是长篇连载,当然也有短篇,占比大概是7比3.这个项目新起,正好是长风接受,顾朝阳写的题材在他们收稿的范围内,长发在审稿之后,拍案终审过了,就刊登了。这本长篇的受到了大量的好评,就是顾朝阳写的有点慢,每期寄过来的稿子,刚刚好卡在他们杂志社的最低限额,顾朝阳是自己的摇钱树,长风急着催稿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知道了,会写的。”他做事情还是有始有终的,至少会给读者一个交代,不至于挖坑不填。要知道,他当年还在学校念书,年轻不懂事,看杂志的时候,被不少文章坑过,大部分都开头很精彩,要么就是随便连载了几期,没写完就没有后续了。反正他是被坑货作者坑多了,所以推己及人。读者只有小猫两三只也就算了,一想到有那么多读者在坑底嗷嗷直叫,他就想心虚。“对了,我们杂志社,准备举办交流会,你要不要过来?”“交流会?是什么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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