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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1/2页)
而诡秘的族群。骶族,存在于各类版本的神话传说中,可追溯至有文字可考证的历史最初期,应该算是这个时空最古老的族群之一。神话故事中,骶族的祖先,是由天神收集人界的“嗔、怨、痴、贪”四欲念而塑为人身的,因此,骶族一氏崇拜信仰的是一尊凶神;骶族之中,人人善蛊惑之术、擅cao纵人心,研究玄术,追求长生,因而遭世人的排斥甚至屠杀,不得不隐世而居,久而久之,淡出了世人的记忆——传说到此,就算完结了。但是,现实中,骶族的历史仍在蔓延。数千年过去了,斗转星移,沧海桑田,默默无闻的骶族一氏,根本经不起历史洪流的荡涤,逐渐因世人的遗忘而消逝,仿佛从未存在过一般。直到三百年前,前朝开国之时,沉寂千年的骶族一氏突然再次回到世人的视野中——从那名带着传奇色彩的骶族女子,以自己身上流淌的骄傲的骶族氏人的血液起誓,世代承袭国师之位、护国根本、佑国昌盛的那一刻起,骶族正式登上了政治舞台,开启属于它的历史新篇章。可叹的是,骶族缔造的辉煌,有如昙花一现,不过两百余年,朝代更替。随着前朝的灭亡,骶族一氏被当朝的开国女皇以妖之名,驱散诛杀,遭受灭族之灾……从那时起,骶族,真正成了一个历史名词,彻底被历史前进的车轮碾碎,消亡于滚滚车辙中。“咱们不是被灭族,是终于从血誓中解脱了!祭司婆婆说,修行者是不该卷入纷纷攘攘的*之争的,强行插手了,所以遭到了天谴,只能用血来化解一切,平复天神的怒气,然后请天神继续护佑咱们骶族后世。”颜煜说着,双手合十,做出那种诡异的祈拜的姿势。从他的话中,我能得到三个结论:其一,骶族没被灭族,活蹦乱跳的;其二,尽信书不如无书,古人诚不欺我也;最后,那个祭司老太婆能说得那么轻松,说明死的都不是她的家人。“血誓是什么?”时间不多,我抓着重点问。巫蛊,不论在哪个时空,都充斥着血腥与杀戮。“咱们骶族氏人,发出的誓言。”他一边跟我解释,一边小心翼翼地将那只金蚕拨弄到他拿来的铜炉之中。“一个时辰内,我能说一千四百四十四个誓言,而且完全不带重复!”平均五秒钟一个。我满脸黑线,素有耳闻,古人重誓,不会轻易发誓,但是不知道已经极端到如此程度。“咱们发的誓,以血为媒介,是绝对不能毁誓的。”他的表情过于认真,认真得令我极度的不舒服。我干咳一声,转移话题,又问道:“你一直让我认你为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立血誓,认我为主,然后咱们就回去族里!”果然,一说到认主的事,他就眉开眼笑,细长的凤眸,弯弯的,如弦月,却散发出流星才拥有的光彩。我静静等着他说下去,他静静地看着我笑……良久,我不耐地追问:“回族里,然后呢?”“什么然后?然后你别再乱跑了……消失千年,这样不好的。”很好,现在我确定了,这个人真的没把我当人看!蛊物蛊物,看来真的是个“物”,没准还是上古神器什么的,别的功能尚不清楚,只知道能使金蚕现形,这一点与我表现出的能力倒是同工异曲,显然,颜煜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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