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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6 (第1/2页)
个女孩子不过二十岁左右,的确就是攀岩运动员最适合的身材,柔韧,长手长脚,雕塑般的肌rou线条,只是此时双眼浮肿,头发胡乱扎成一把,看起来十分憔悴。也许是没有睡好,戴羽薇揉了一把脸,才开口对罗楠道:“我今天就过来问一下情况,明天我就走了。”“走了?去哪儿?”罗楠有些意外。“回新西兰,”戴羽薇回答,惨淡一笑,“耽误了训练,尹教练会不高兴的。”她又不算尹盛的什么人——余白看着戴羽薇,又想起尹盛父亲方才的那句话,觉得格外荒谬。“你以后要是有什么需要,都可以找我,能帮的我一定……”罗楠开口。“你别这么说,”戴羽薇却打断她道,“尹爸爸没说错,尹盛这件事就是因为我,还把丁浩也连累了,我应该向你们道歉的。”“你不要这么想……”罗楠劝了一句,但又不知该怎么往下说。戴羽薇又淡淡笑了,这一次温柔了许多,倒像在回忆什么:“其实,尹盛一直很羡慕丁浩的。他说培养一个攀岩运动员太贵了,他自己没能有那样的条件,就希望能给我创造。所以他才这么拼,他把什么都给我了,这件事都怪我……”说到此处,戴羽薇恸哭。罗楠伸手抱住了她,眼里也有泪水。余白在旁边看着,不禁动容。所幸,有唐宁握着她的手。她记得唐宁对她说过,刚开始做律师那段日子见到的事是他二十几年的人生里最深刻的。此刻,她觉得自己也见到了。第71章万分之零点九七就在等待检察官对丁浩一案做出决定的同时,余白和唐宁回到A市,万燕一案即将在邻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这一次,余白作为实习律师,也是委托书上列名的诉讼代理人之一。就连辩护词也是她写的,虽然是第一次在法庭上发言,但这件案子是她从一开始跟到现在的,除了退回补充侦查之后得到的刘怡的证供,反复说着的还是那几条理由——上诉人万燕不具备走私毒品的主观故意,其年仅十八岁,本身不吸毒,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受人蒙蔽误运毒品,系偶犯及初犯,自行支付了旅行费用,且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报酬,并因其在入境时主动接受海关检查,才使得所运输的毒品被检出,未流入社会造成危害。被捕之后,上诉人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事实,前后六份讯问笔录基本一致,细节均在另一案中得到印证,且有该案主犯的笔录证明上诉人对走私毒品的行为确不知情。一审中,公诉人根据上诉人陈述中的不合理之处推定其“应当知晓”,却并未考虑上诉人刚刚成年,文化程度不高,本身没有吸毒史,不具备足够的认知能力和生活经验去判断一名职业毒贩的真实身份和目的,也无法辨别行李箱中经过伪装的毒品。仅以此推定做出上诉人运输毒品罪成立的判决,显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定罪原则。所有的细节早已经烂熟于心,没有惊喜,波澜不惊。但发言到了最后,说出“建议宣告无罪”几个字的时候,余白的感觉还是那样的不同。根据最高法,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实施的行为是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行为,但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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