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红星传奇_第七十二章 遵义会议(三)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七十二章 遵义会议(三) (第4/4页)

对川军非常熟悉,对潘文华此人也很熟悉,刘一民这一提醒,二人忙着去翻看截获电报和四方面军电报,对川军调动情况进行研究。

刘一民知道,这都是有军神称号的人物,稍微一提醒,自然情况就会发生大的变化。看看朱老总和刘参谋长谁也顾不上理他,就去找陈云同志李富春同志去了。

陈云同志和李富春同志已经接到了**的电话,在设在天主教堂的总政治部里等他。

一见二位,刘一民就发现二人和后世照片上的形象相差不大,只不过看上去更年轻。

陈云同志一见刘一民,就拉着他的手,感谢警卫师几次送来的物资和资金。弄得刘一民都不好意思。

李富春同志到是没有那么多的寒暄,直接就问为什么要把1000多万现大洋退回去。

刘一民知道,这两个人是党内的经济大家,人品好,德望高,深受大家敬重。忙一五一十地作了汇报。

听完汇报,陈云同志说:“你做的对,我们红军不是土匪,我们不能干自毁长城的事情。刚开始的时候,一听说你把缴获的1000多万银元退了回去,心疼的我直跺脚。1000多万呐,我们能办多少事啊!说实话,想去打你的心都有。听了你的汇报,我就明白了,为什么苏区肃反的时候,做生意的都跑了,是我们的政策不对路。**说,让我们三个拿出一个红军的工商业政策草稿,我看,你起草,我和富春同志研究把关。你看怎么样?”

刘一民笑着说:“服从命令听指挥!”

三个人爬在一张桌子上,刘一民写,陈云和李富春研究,很快就形成了几条意见,这就是红军第一个比较规范的保护工商业的条例,后世俗称刘八条。

中国工农红军工商企业保护条例:中国工农红军是中国人民民族独立解放的先锋队,负有保护和促进民族工商业发展的重任。

第二条:民族工商企业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遵守本条例、合法经营、合理赚取利润的工商企业主及其雇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中国工农红军保护中国境内民族工业和商业、金融等工商企业利益不受侵犯,反对一切官僚资本、殖民资本侵吞民族工商企业。

第四条:反对一切破坏民族工商企业发展的行为。

第五条:红军各部队在战斗中,严禁向工商企业摊派、挖浮财,严禁拘禁工商企业主及其雇员。

第六条:欢迎有识之士进入红军根据地创办企业、从事商品贸易、物资交流,税率一律按根据地优惠税率计算。

第七条:严禁工商企业有下列行为:

1、以工商企业资本、生产资料、产品和商品资助日本侵略者,违者以汉jianian论处;2、严禁工商企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3、严禁工商企业剥削工人,践踏工人权利;4、严禁进入红军根据地的工商企业偷税、漏税、逃税。

第八条:处罚:

1、对汉jianian工商企业,除没收资产外,当事人一律论罪处理。

2、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官僚资本,一律予以没收。抓获的官僚资本家,按俘虏对待。

3、对剥削工人、践踏工人权利、有血债的,除没收资产外,对当事人审判处理;4、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对当事人审判处理;5、对在红军根据地内偷税、漏税、逃税的,除追缴税款外,追究当事人责任。

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写完后,三个人又逐条交换意见,最后决定合适时机交中央讨论施行。

末了,陈云感叹道:“红军里象你这样对经济有所研究的干部太少了,很想把你调来给我做助手,可惜现在战事紧张,你又有很高的军事才能,遗憾啊。”

李富春说:“不用遗憾,他在前面给我们弄钱、弄物资就行了,其他活我们干。”

刘一民笑着说:“看看,一会儿就又给我布置任务了。如果有可能,多支援我点干部,才是真的支持我。”

陈云说:“别的不好说,给你管后勤的干部我负责解决。上次已经去了个吴征和几个干部,不够的话再派。只要你能弄来钱、粮、军火,让我去给你当兵都行!”

刘一民连忙说承受不起,三个人哈哈大笑。

第七十二章遵义会议(三)在线.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