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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2/2页)
/br>苏雁回见状,哪怕并不想跟也不得不跺了跺脚,憋气跟上。这是她第一次来跑马场,虽说曾经也在电视上通过连续剧看过零星的相似片段。但隔着屏幕的转身即逝,和身处当下亲自体验后的感觉,自然是不一样的。一场跑马开始,无数的赌徒握着手上的马票神情激动的喊着自己下注的号。好像只要声音够大便能帮助赛马赢得比赛似乎的。很快三分钟都没有的比赛一结束,便是另一场热闹的上演。有赢了钱欢呼雀跃,拿着自己手上马票狂亲的,也有哀嚎连天,将手上马票撕得细碎,愤怒丢在地上不说还踩几脚的。真是人生百相。而约翰明显是运气比较好的那群人,欢呼后便兴奋的拿着马票挤出人群,跑到苏雁回面前大手一挥后开口,“拖你的福赢钱了!走!我请你吃顿好的!”苏雁回一愣,“你今天不谈生意吗?”“嗨,现在还早呢!”约翰无所谓的说,“走吧,吃了午饭再说生意的事。”说完也不等苏雁回应声,哼着小曲便率先离开。苏雁回没法儿,只好先跟上。所谓吃顿好的,其实也就是在马场外随便找了个小摊,请苏雁回吃了碗四铜元的馄饨。比巴掌大些的土碗,一点儿面汤加上四颗馄饨,便是慢慢的一碗了。这种原本就是小吃类的,苏雁回以前在上海的时候,和同学们逛街逛累了就会吃上这么一碗,不会太满腹,但又能暂时解解饥。算是比较小贵的小吃类了。至于西餐甜点店一类的苏雁回不是去不起,只是自己的同学家中条件虽可以但和她那时相比还是有差距的。再说馄饨也没什么不好啊,一样好吃,而且大家还会很开心。这份寻常放在苏雁回身上便成了难能可贵的“平易近人,没有大小姐的架子”,也是大家比起白家二小姐白兰声,更愿意和苏雁回这个三小姐玩的主要原因。只是当时并不在意是否能果腹的普通小吃,放在现在却变成了一种奢侈。一碗四铜元的馄饨,里面也只有四颗而已,而且还不是皮薄rou香分量足的那种,说实话苏雁回觉得还抵不过今天早上同等价位的两个包子有分量。就在苏雁回吃完馄饨,慢慢喝完面汤打算再给自己点一碗时,三碗馄饨已经下肚,一抹嘴就站起身的约翰一面掏钱一面冲苏雁回开口,“今天没什么做的事,要不你先回去?哦,明天直接在买办行门口等我就好了,别上楼啦,啊?!”说完也不等苏雁回反应,便将钱递给馄饨摊贩,一面嘱咐,“哎,老板,再给小姑娘上碗馄饨,剩下的几个铜元找补给她。”“啊?可是……”苏雁回听了,放下碗才说三个字就只看见约翰火急火燎往马场冲的背影。……今天根本什么都还没干啊。苏雁回坐在小摊边还有些发愣的时候,馄饨老板已经将另一碗馄饨给她盛好端过来了,还有该找补给约翰的五个铜元,“小姐,来,这是馄饨和找零。”“嗯,谢谢。”苏雁回回神道谢,并从老板手上接过钱后,又朝约翰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叹了口气后还是决定先填饱肚子,之后再考虑其他的。刚好这个时候馄饨摊位的老板忙完稍闲,擦拭完桌子后便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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