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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2/2页)
出和她手里同期制作的口红,挑出十支装进包里说:“反正你每次做出来的东西都多出来,用不完的我都给你卖掉,那你可就发大财了!”她一个人喋喋不休地说:“我们做生意吧小筝,没有负担的!反正你做多余的我拿去卖,不然过期了又可惜!然后我们给它取个名字!你说叫什么好?”她总是兴致高昂,我也懒得理她,低头继续做我的实验:“我只是做给你的,成品怎么处理你自己看着办。”小曼习惯了我没事就泼的冷水,笑道:“那就叫‘Anemos’!怎么样?”我一向都随她闹腾,挥挥手打发:“你喜欢就好!”“那就这么说定了!”然后眼前一抹靓影一晃,某人飘然而去。研究这些我只是想打发时间,并非为了赚钱,心里感谢小曼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我也就一心想办法把她打扮的更迷人,那种从内到外,最健康的迷人。当然,前期的投资,后期的收获,为了研究所耗费的资金,在我成功制作出成品之后,小曼再也没在昂贵的一线品牌上浪费钱,真的是狠狠节约了一大笔!第38章5.4我一直以为,小曼会拿着我的成品去兜售,变成一个生意人,但是那一天,她笑着在我面前摆了一个风情万种的POSE,问我:“怎么样?”“什么怎么样?”“你觉得这样能入围MODEL总决赛吗?”我想,以小曼的条件不需要鼓励,只需要赞美,这或许就是她给自己选的路。而最终结果,是小曼成功夺冠,成为了超模。时间在我们各自的忙碌里,悄无声息的划过,窗台的风铃响的时候,我还是会发呆,几百页的计划也快进行到底。不同的是,小曼不再为了取悦潘而劳神费力,反之潘变成了小曼的干爸,愿意为她马首是瞻,而我,是她模特生涯幕后的秘密形象设计师。八年了,不知不觉间就这样流逝而去。八年间,我的代号叫小筝,沐风那个名字,已经遥远的我自己都快忘了。小曼曾说:“小筝,你是个怪人,一直盯着窗外像要飞出去一样,可八年来却从没踏出这里一步。”是的,即便我要时时刻刻为她的各种出席打扮,也从来不用离开这儿。在那个光鲜亮丽的世界,我将小曼推上最高端,但是我从不出面,即便小曼总被人追问身后的神秘人物是谁。我有一个名字,Anemos。这个名字被散播的网络上到处都是,是一些商品的总称,全来自小曼所用之物,而我是这些东西的设计师。是的,现在小曼全身上下,所用的、所穿的、所戴的,都是出自我的设计和制作,全世界只此一件正品,满大街都是冒牌货。不知是我成就了小曼,还是小曼成就了我,反正我们都已经红透了。然而,极度的知名也就意味着迟早会透明。小曼曾哀怨的说:“小筝,给你打掩护,真的比当年取悦潘还累人!”但她依然坚持了很多年,然后有一天,她抱歉地看着我说:“真的,瞒不住了!”这里已经被狗仔队怀疑了两年,总有一天能逮着我走出实验室,没有防备去客厅给小曼接包裹的时候。为什么当红模特会自己苦逼的拎重物回家,也都是受我所累。为了我的藏身之地,她不能带人进来,连她的经纪人都不知道她住哪,所以去门口给她接行李,我认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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