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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7 (第1/2页)
开了心结,方素心选择回到苍麓园生活,楚云歌再此成为了搬运工,护送其前往。而逸梦则和天黎来到了商州,想办法给楚云歌治病,然后解除共生。这期间,逸梦最伟大的发现就是那墨绿色的衣衫残片了,因为有了天黎在身边,逸梦也敢尝试一些行为,比如说再次把自己的鲜血滴到那布片上看其变化,在滴血的同时,也尝试用灵气驱动,结果,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那片墨绿竟然化为了一道光,融入了逸梦的身体之内。天黎见了也是莫名其妙,搜遍记忆中也不见有关这墨绿衣衫的一点儿说明,好在,逸梦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适,但她隐隐觉得这布片定然和灵山有关。有时间应该回灵山看看。“我这不是为了显示一下自己的诚意吗?”逸梦反驳着说,却也没有耐心继续找下去了,眼睛都花了,看什么都是一片绿色光圈,“我想还是换个方式显示诚意吧,这也太虔诚了一些吧!我都被自己感动了!”逸梦说着就坐到溪水边儿休憩,鞋子一脱。提起裙角,纤小的脚丫浸泡在冰凉的水中,不时还有一两条小鱼过来亲吻她的脚,害她一阵阵娇笑,泼得水花四溅,双手往后一撑,仰面看着蓝天白云,“真是美好的日子啊!”同样的天空下,在宁远感受最多的就是压抑而虚浮的繁华,反倒是在这小山谷中,才真正觉得平和安静。舒适惬意,这是不是说,自己这种人生来就不是大家闺秀的命运,倒是乡野丫头更加适合自己的性子。主角歇息了,作为陪衬的天黎自也不可能为了一个楚云歌劳心劳力,跟着来到了溪水边儿,懒洋洋地躺下来晒太阳,怎么晒也晒不黑的皮肤足以让人艳羡不已。逸梦看天黎躺下,自己也躺了下来,头枕着胳膊,面朝着天空,看云彩随风变幻着形状,惬意得闭上了眼睛,似乎要睡着一样。天黎见状拿出了些许灵石,放置在逸梦的身边,布置了一个小型的聚灵阵,让她凝聚灵气,虽然缓慢,却胜在自然,天狐一族不比一般的人类修仙,他们成仙本来就是毋庸置疑的事情,换句话来说,成仙就是他们成长的一个阶段,若不是因为血脉不纯,生来便应该是仙的。形神俱妙,无生无死。对凡人来说是一种追求,但对他们来说,却也只是一种常态,这便产生了一个本质上的差异,不可同日而语。逸梦没有内丹,她便失去了天狐最大的优点,但她的容貌绝美却又是天狐血脉之故,比起天黎最后的形神内敛,她的美是外放的,还远远不成气候,却足以对凡人和一般的修仙者产生诱惑。最近,天黎隐隐觉得修为有突破的迹象。他体内也有一半凡人的血脉,每日的修炼不过是要借助灵气驱除那一部分杂质,而上次逸梦舍弃本命精血的救助让他的修为大进,若不是当时没有内丹在身,突破也是瞬时的事情。在灵气稀少的世俗界,这样的突破极为难得,而这次若是真的有了进境,他就不能够再陪在逸梦的身边了。如阴灵魂魄不可停留于此界一样,三界之中有属于自己的准则。普通人所谓的成仙就是进入天界,主宰一方生长,若天界为一国,天界的仙人则为割据的诸侯,各有领地。而入魔,若说是堕入鬼界,倒不如说是将有大乱的天劫。心念为魔,并不拘于身份,便是仙人也可堕入魔道,对仙者来说,这便是天劫。一亿年一大劫,如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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